[FB文] 非金融 [有禁運制裁就有黑市走私] (Patre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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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出左一篇文,連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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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禁運制裁就有黑市走私]真係江湖從此多事。當然非legal advice,我又唔係律師,我係律師都唔會在呢度寫,寫都唔會免費。咁但,又討論下(*)
TLDR:我估好多人唔知係犯法,仲要咁大罪。仲有,亦好多人唔明做乜會揚咗出嚟。即使犯法(我相信都係,老廉做得嘢嘅),實情要捉都幾難…….?不過,大家當然唔好犯法。
1. 案情表面不難理解,導火線當然係因為政策(但呢個應該唔係你上庭可以求情嘅理由啩?)。因為按揭成數,條線劃咗在1000萬。1000萬以下就可以上8成。1000萬以下就唔得,只能做5成。對買家嚟講,即係抬多3百萬首期嘅分別,當然係大分別。
2. 咁買家當然多數想做盡,就想1000萬內搞掂。但業主未必制,可能企硬1050萬,你上唔到會關我鬼事,我又唔急賣。咁唔講法律道德之類,只講經濟誘因,當然大家有mutual benefit,去安排一啲一家便宜兩家著嘅嘢。
3. 不難想像,咪就係「成交1000萬」,但買家私下畀返50萬蚊個業主咁。咁個業主又唔使減價,買家又拎到想要嘅八成按揭,win-win.
4. 「但,你令官府收少咗錢喎」,收少兩皮嘢。咁就…….出問題了。我甚至懷疑根本銀行唔多介意你「呃」咗個按揭的。「根本仲做多咗生意。原本係500萬變咗800萬」,先唔得閒理你背後做乜。況且,分分鐘個買家做唔到八成根本就唔會買或買唔起。但當然,銀行就唔會同你同流合污,總之唔好畀佢知,你拎上嚟係1000萬,我咪信你1000萬。
5. 不過我想講嘅係,首先,似乎份約就真係寫1000萬,否則你冇可能拎上銀行做到按揭。銀行就肯定唔會明知你1050然後仲同你癲。銀行就睇文件做嘢啫。咁即係,份合約就真係1000萬的,亦應該唔會有「陰陽合約」
6. 呢啲方法,聰明嘅香港人當然諗到。但可能好多人唔知犯法,甚至係咁大罪。串謀欺詐。
7. 你問我,就梗係因為你有個cut off 位就會有人咁犯罪,但肯定呢個唔係你有得脫罪嘅理由。所以,都係唔好犯法。
8. 異曲同工嘅,當然係印花稅,亦好多人因為避印花稅,特別將啲成功壓低啲。特別係近親轉讓嘅,都要畀稅嘛。咁大家都聽過,「市價」1050萬你壓到999萬,怕且奈你唔何。但「市價」1500萬你壓到800萬轉讓,就祝君好運了
9. 但話說回頭,呢壇嘢,點樣穿煲架呢?我都係唔明。係咪有人篤?個業主篤佢?係咪後來有人反口唔畀錢?因為我覺得正正常常,無啦啦點會有人查?你又唔係啲成交價偏離晒正常水平(應該唔係?我冇望市價)
10. 然後你見到,係告個買家,同埋兩個地產經紀。個業主呢?冇事喎。睇下幾時有多啲案情。係咪分贓唔勻?
11. 再提大家一次,唔好犯法呀。特別唔好呃稅局錢,「成個政府最有效率的」。
12. 不過話說回頭,之前德國柏林咪話咩租管嘅?「明明話德國人好誠實」,但結果出嚟嘅後果,就係一係業主唔租出嚟,一係要你畀幾皮嘢買傢俬,或者收你啲「噪音附加費」之類(「我有心理影響你地兩公婆扑嘢會影響我心情所以要加錢」)。至於柏林有冇人捉,我就唔知了,怕且都係有嘅,但捉得幾多?
13. Anyway,再講一次,唔好犯法。雖然抬少3百萬上樓係好多錢,但咁樣定罪,都真係…….幾慘
14. 都仲係唔係好明,點解冇告個業主,同埋點解會揚咗出嚟。但我直覺都係冇鬼唔死得人,分分鐘係個業主篤出嚟。「定業主已移民告唔到?」
15. 但照計,你個業主又好難扮唔知情下話。合約係寫1000萬,但做乜你會收人1050萬?做乜後來有人畀多50萬你?好難解檡喎。定口頭講過 然後收現水算不留痕咁?都係唔多明。又或者,根本個業主已經移咗民,告唔到。
16. 同埋我都係唔係好肯定,到時個官點咬實個「成交價」一定係1050萬,點去全無疑點咁去覺得「買傢俬」之類唔合常理。
17. 但之前講炒黃牛呀之類,亦有「演唱會飛原價但海報5000」,或者「波飛原價但個萬字夾3000」,呢啲就似乎比較難說得通。但,1050萬同1000萬咋喎,真係不能買傢私?定有人白紙黑字咁畀人斷正(但,唔白紙黑字又怕人走數喎)
18. 最後,專業人士(即係埃汾太)補充:九成係啲經紀行家篤灰啦。係人人都做呀,但你高調又仇口多咪有人篤你
(*)又,Bloomberg Money Stuff個 Matt Levine都會咁講,佢都之前係律師(高盛添),但當然newsletter唔係legal opinion,不過不代表佢唔會評論相關嘅嘢。即係,「發表兩句意見」同legal advice係兩回事啦下,正如「就隻股票講兩句」同「investment advice 」都唔同。「但條線在邊?」。就真係要拎legal adv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