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香港回憶第二集:我的博物館 138】 六十年代香港樂壇:為甚麼他們唱英文歌比廣東歌好聽?(二) (Patre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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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1992年
來源:寶麗金唱片公司
談及這張香港六十年代英文經典歌曲的《六十年代逍遙歌集》,有不少我們熟悉的名字,原來都是年輕時唱英文歌出身。聽過這些演繹,就會發現對某些人而言,確是唱英文歌比唱廣東歌適合;但究竟誰可以歸入這類別,相信這可以是一個有趣的研究題材。
有一些例子很明顯,例如有葡萄牙血統的 Joe Junior,本來應該英文就比中文流利。他唱英文情歌很有味道,換成廣東話就很怪(其實他近年演出廣東話趣劇都有點odd)。另一些藝人的中文雖然很native,例如泰迪羅賓,但也是唱英文歌才有味道,例如他的名曲《Lies》。換了唱廣東歌,例如《這是愛》,起碼於我而言,怎麼都不太自然。
更明顯的例子是鍾鎮濤(先不談政治立場)。記得長輩常常說,在溫拿時代,鍾鎮濤比譚詠麟當紅得多。只要聽過、看過剛出道時的溫拿演出錄影,由於都是唱英文歌,就會明白所言非虛:鍾鎮濤的聲線唱英文歌很自然、有魅力,換了廣東話歌詞,不知為甚麼,就有點格格不入。例如他的首本名曲《讓一切隨風》,也有同樣是他主唱的英文版《Part of the Game》,後者能夠呈現出一種淡淡然的無奈感覺,比起中文版的故作激昂,就來得有韻味得多。
後來才知道鍾鎮濤是富家子弟出身,溫拿其實可以算是他出資成立捧紅自己的平台;到了獨立發展後完全落後於譚詠麟,相信是他沒有想過的變數。
這堆案例之中,有一個很有趣的特例:許冠傑。其實許冠傑、許冠英兄弟的聲線,也是明顯更適合唱英文歌,而許冠傑一出道時,身旁有一隊「蓮花樂隊」(The Lotus),自己以港大高材生身份唱英文流行曲,立刻擊敗一眾band仔,也蓋過當時活躍香港的外籍歌手(例如Anders Nelson)。然而他改唱廣東歌之後,走紅程度還要更上一層樓,雅俗共賞,最終成為香港的殿堂級「歌神」至今。究竟有多少是因為實力、多少是因為整個package,在當時社會的英->中轉折期具備了天時地利,今天的後人,就實在難以說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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