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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及「新香港」瀰漫的白色恐怖,誰也信不過誰,公民社會徹底瓦解,舉報篤灰盛行,再配合香港人本來就有強烈的「是非精神」,很多人的精神健康都出現問題,很容易神經兮兮,歇斯底里。

例如在台灣觀選的香港人,很多都有點提心吊膽,都是說「碰巧來旅行」、「考察夜繽紛」之類,對任何官方活動,都擔心被拍照、被寫報告。

這令人想起早前周庭、鍾翰林先後成功棄保離港,雖然絕大多數朋友都為他們感到高興,但也有極端網絡聲音,懷疑他們已經被國安收編,在外刺探情報,否則不可能離港云云。

這類問題,非常無聊,道德上非常株心,正是中共希望建構的效果。在確保應有安全的前提下,有甚麼方法回應?

我經常想到一個名詞:墨子的「明鬼」。

墨子原意說的是,只要君主賢達假定有鬼神存在,對自己進行道德監督,自然就不會亂來,願意遵守各種規範,而這些規範正是活人假借鬼神之名確立的。這入面的辯證是否合理屬於另一個課題。我純粹希望談談從這個名詞,衍生的另一套邏輯推論。

很多人喜歡「捉鬼」。捉鬼的假設是有人潛伏、滲透,這樣的人就在身旁,所以要把鬼捉出來。

然而我經常想:就當A / B / C 誰都好是「鬼」罷了,他又可以對我怎樣?我們生活的絕大多數衣食住行,根本毫無機密可言;而每個人心目中的真正機密,通常就連枕邊人,也應該不為所知。即使不涉及政治,一個普通人要刻意刺探某個人的機密,例如要知道某人是否通姦,通常請一個普通私家偵探就無所遁形,更不用說無法無天的強力部門。

我們經常提心吊膽、日防夜防的,其實只是防君子;而我們又都知道,君子不用防。我們知道,要防小人;但對有能力的小人,一般人其實又防不了。結果,很容易既弄得自己精神衰弱,誰也不信任,同時要防的目的,又偏偏沒有達成。

能否換個角度思考?

假定在海外的香港人,有兩類:會回地理香港的,和不會回地理香港的。

不會回香港那些,固然知道要是做了某些事,在「新香港」可能有風險,但因為不會回港,所以不會顧忌。他們做的事,甚至可以很公開、很容易看見,不用「鬼」,也可以隨時得知。

會回香港那些,會知道哪些事不敢做,而就算被「鬼」知道自己平日如何如何,其實也毫無關係。他們也應該假定回香港存在被國安約談的可能性,而這個可能性他們的海外朋友應該知道,總之沒有甚麼可以是surprise。

至於會回香港、又要從事風險活動那些,我們自然都會規勸「唔好」,這也是基本責任。

重點是我們要有分辨機密的能力。像組織經費、成員名單之類的,本來就是私隱,從來都不應該是茶餘飯後的談話內容,從來都應該是一人知道;重複,枕邊人也不應知道。如果大內高手要通過強力途徑找到,不會因為我們怎樣防而找不到,但那就是防不勝防,而不是當事人的責任。

有了這些準備,我們不妨假定遇到的陌生人都是「鬼」,都會寫報告,這其實正是東歐鐵幕時代的運作模式。但那又如何?這些報告不會有有用資訊,「預左你寫」,起碼不會因此影響日常生活。

何況明鬼之後,就會發現身邊絕大多數人,都不是鬼,大家不會因為猜忌,而影響基本交往。不明鬼,卻會假定身邊絕大多數人,都可能是鬼,久而久之,自己的心靈健康就會被蠶食,變成精神的鬼,也就是中共希望把人類改造成的那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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