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投票】 「新香港」公務員外國護照
- 首長級公務員不應持有外國國籍(包括BNO在內,下同) 106
- 全體公務員都不應持有外國國籍 9
- 全體公務員及公營機構職員都不應持有外國國籍 22
- 全體公務員、公營機構、政府資助機構職員都不應持有外國國籍 2
- 全體公務員、公營機構、政府資助機構職員及非全職僱員,都不應持有外國國籍 3
- 上述人士及其配偶、子女,都不應持有外國國籍 50
- 上述人士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都不應持有外國國籍 4
- 上述人士除了不應持有外國國籍,也不應擁有海外物業、戶口及投資 80
- 上述要求應該擴展至全體「新香港」市民 4
- 反對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