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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 #黎智英 及其與《蘋果日報》相關的三家公司因被指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開始了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的審判,預計審期為80天。此案由三名高院《 #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不設陪審團。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代表,而黎智英則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關文渭代表。首場,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提出檢控期限(Time Bar)爭議,指出「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的檢控時限,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11條,煽動罪行的檢控須於犯罪後6個月內開始進行,惟本案控罪中所提到的首篇煽動刊物,於2019年4月1日發布,而最後一篇則於2021年6月24日發布,因此檢控期限理應至12月 24日。黎智英則於同年12月28日才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換言之已超出檢控期限4天。法庭休庭後提出質問。  黎案未審完,在美國的港人組織「香港民主委員會」( #HKDC)執行總監  #郭鳳儀 就 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 (CECC)就 中共跨國鎮壓 作媒體發佈,又在 美國眾議院美國與中國共產黨戰略競爭特設委員會 (United States House Select Committee on Strategic Competition between the United States and the Chinese Communist Party)的聽證會上作證,表達對中共跨國鎮壓的擔憂,強調了中共噤聲和脅迫海外批評聲浪的任務,支持國會立《 #跨國鎮壓政策法》(Transnational Repression Policy Act)  

今集有主持 #馮智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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