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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對「特務行為」的定義無限擴充,2023 年版本的中國《反間諜法》新版亦更強調個人、社會、政府機構在反間諜的責任和義務,務求形成社會上下集體防範間諜、互相舉報和監督的風氣(見修訂對照表二)。換句話說,所謂「反間諜」,其實就是制度化內部的白色恐怖,從而加強社會監控,就像麥卡錫時代的美國那樣,差別在於美國有自我糾正的能力,而中國共產黨在民主、人權方面就不會有。

例如 2023 年的版本加入了「社會組織對反間諜行為的防範、制止、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這一條。所謂「社會組織」,實際上已經定得最廣,是指具有非政府性、非營利性、社會性為特徵組織,與普遍所認知的非政府組織的性質雷同。要求「社會性組織」履行「防範、制止、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而這些「社會性組織」又涵蓋國際社會在中國設立非政府組織,也就是令他們突然出現額外的「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擴大了後續的影響範圍。

同時,在2023 年版本還加入了其他非政府界別的反間諜義務,如文化、傳播界在國家安全教育和宣傳上的工作,這亦加諸了在中國的海外文化、互聯網服務供應商等的法律責任:

修訂對照表二

此外,2023 年版本也額外針對了蒐證互聯網服務提供者在反間諜事宜上義務和責任。正如前文所言,隨著中國總體國家安全觀的觀念出現,科技和網絡變成了另一個受中國重視的項目。因此,在新版本規定互聯網服務提供者需要在「調查海外在華的諜報活動時」,向國安機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援助」。同時如果遇到網絡攻擊,這些互聯網服務提供者也有責任停止傳輸、消除程序和內容,甚至暫停有關服務。這些規定,讓互聯網服務供應商乃至一些科技公司,都要成為國家安全的「協力者」。不論是本地還是海外資本的互聯網供應商,都要受有關條文限制:

修訂對照表三

▶️ 蕭少滔:中國修訂《反間諜法》,將跨國顧問公司連根拔起(上)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0ImEiTbgP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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