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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概九年前的加沙戰爭期間,一如以往,造成大量平民死亡,以色列和哈馬斯都認為是對方責任,哈馬斯譴責以方違反國際法,無差別攻擊平民;以國同樣斥哈馬斯違反國際法,以平民為「人盾」掩飾軍事攻擊,並抹黑以國形象。

究竟真相如何?

客觀事實是,以軍攻勢造成大量巴人傷亡,而部分攻擊目標有哈馬斯軍事設施,有些則沒有;哈瑪斯的攻擊也有可能因為種種原因誤中自己人。那麼,應該怎樣評價?我們不妨看看曾到過加沙的兩位朋友、華人世界最著名兩位戰地女記者——張翠容與閭丘露薇,有怎樣的觀察。

有趣的是,二人雖均有親身經歷,觀點卻迥然不同。張翠容批評媒體「強裝持平」,眾所周知的是她一直傾向批判以色列,引述加沙巴人說:「又是以軍要向我們集體懲罰的時候,又是什麼定點清剿的詭計,不惜讓無辜居民陪葬」,明顯有其認同在內。

閭丘露薇則認為,哈馬斯確有拿平民當人盾之嫌。她稱:「我們在當地也可看到,它把這些武器放於平民設施中,包括在聯合國的學校內…… 另一點是對於平民的保護問題,因為它有呼籲民眾不要聽以軍的勸諭,離開你的家,留下來用你的身體來保護家園,這一點在我看來,是很不負責任的做法。」

其實,研判人盾不人盾,是有一定客觀標準。首先是資訊是否透明,假如攻守任何一方沒向遇襲平民確切警告,自有明顯責任。但若平民在資訊充足下,仍自願留在危險地區,則難被算作人盾。加沙巴人對受襲習以為常,亦有心理準備,與被迫的人質頗不同。

其次,是警報有否公信力;假如雙方都對平民提供警報,就得看往績。對巴人而言,要是以方每次攻擊都有精確預報,沒報的就不炸,也不會不愛惜生命。但只要有例外,便不會重視之,反之亦然。

第三,軍民區別是否分明。在正常國家,軍事區與平民區涇渭分明,若軍人刻意化整為零,形迹就太可疑。但整個加沙面積僅360平方公里,居住了180萬人(九年前數字),加沙市更只有45平方公里,即半個香港島的大小。哈馬斯既是管理加沙的政府,也是軍事組織;佈滿全境的加沙地道既屬軍事設施,也是平民通道,還是與外界唯一接觸面。要找一塊完全無戰略價值的土地,根本不可能。

最後是否符合比例。若以方認為哈馬斯把火箭藏於醫院或學校,但明知攻擊會造成重大傷亡,則還得有相對計算。那是極先進的攻擊性武器,還是可輕易製造的土製火箭?對戰爭有否決定性影響?同樣是殘害平民,二戰美國對日本投下兩顆原子彈,就有完全不同的評價。

按以上原則,雙方依然會各說各話,打公關戰。但從環境證供,看不到哈馬斯刻意使用人盾戰略。然而,以廣義角度,加沙這樣人口極度稠密、完全封閉、軍民合一的實質戰區,本身就是不合理的存在,是一個巨型人盾,哈馬斯即使什麼也不部署,也可說是有了使用人盾的效果。

要停止「人盾辯論」是不可能的,雙方也只會用本身的友好媒體,把其中一面的觀點傳播開去,就看世人傾向「翠容觀」還是「閭丘觀」了。

▶️ 百年以前的以巴,來自蒙古的伊斯蘭世界:為何如今的伊斯蘭世界從開放走向封閉?(cc中文字幕)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bp6Zlg6I6LI

*改編自沈旭暉《信報財經新聞》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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