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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和不少外遊的牆內朋友聚舊,承接連日談論李家超市長對「新香港」建制派內部大洗牌的「四用四不用」原則,有一個不少局中人都不太了解的迷思:李家超由競選期間到今時今日,都堅持以所謂「以結果為目標」作為口號,和所謂「施政」綱領。究竟那是甚麼意思?

不少人按字面解釋,認為他不過是要表達「result orientation」之意,只不過中文、英文水平都和自己的學歷成正比,只能勉強度出這樣的口號,去貫徹個人特色。

但原來他的幕僚曾經多次內部澄清,說「以結果為目標」的精要非常「奧妙」,絕對不是簡簡單單的「result orientation」;聽者反正都是做一日和尚、敲一日鐘,自然也不會有人認真研究,都是隨口敷衍、擦鞋混日子了事。

其實兩者的差異是不難明白的。一來李市長的一些主要幕僚我也算是認識多年,頗清楚那套美國大 firm 訓練出來的術語如何操作;二來他僱用的「management consultancy」,都是同一個圈子出身,那套「3個A+4個C然後x5個E=Success」之類的伎倆,本來就是陪伴我們(起碼陪伴我)成長的生活一部份。

為了方便理解,我們用「香港夜繽紛」民間榮譽代言人「Happy伯」為例子,大家就會容易明白:

Happy伯鍾情屯門娜娜,如果是要「result-oriented」地去行動,終極結果最理想的,自然是抱得美(?)人歸;而當屯門娜娜大婚,這個「result」明顯已經失敗。

如果Happy伯只是要「Happy」一下,起碼目標也應該定為「執返劑」。這種目標可以很清晰量度,有就是有、沒有就是沒有,不能自欺欺人。結果Happy伯似乎是「沒有」,只能夠淪為屯門娜娜的一員老兵,隨傳隨到,甚麼都沒有得到,還要貼錢課金、娛樂大眾。無論怎樣計算,result orientation的話,他都是一個失敗者。

不過這只是世俗凡夫俗子的無知眼光。只要Happy伯「以結果為目標」,表達手法就完全不同。

他的結果也許依然是要「Happy」,但為了「要Happy」,他卻會首先決定為了這個「目標」,需要定下一連串的「KPI」,例如「要每個月見到娜娜五次」、「娜娜每個活動都要出席」、「要娜娜身邊所有人都認識我Happy伯」、「要見報」等等。

一年之後,Happy伯檢查這個check list,發覺以上所有「KPI」已經全部「達標」:每次娜娜出現,他都成功在身邊,他在香港的知名度直線上升,成功不斷見報,看見娜娜的次數、被知道他是娜娜兵的程度,甚至遠超原訂KPI。基於「以結果為目標」,Happy伯已經可以高呼自己是全世界最「Happy」的人,無視其他人背後都笑其戇鳩。

這一套,正是所有顧問公司的強項,他們從來都是這樣料理走上門的「水魚」的。套回「新香港」特區政府身上,你想到甚麼?

▶️ 任建峰律師:人大最新釋法,等同授權李家超@國安委無限權力為所欲為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seigF49i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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