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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台灣,重遇香港的媒體前輩 Mark Clifford。他是香港媒體的重量級人物,做過《南華早報》和《英文虎報》總編輯,後來成為《蘋果日報》所屬壹傳媒集團的非執行董事,也因此要在《港區國安法》生效之後,離開居住了28年的香港。

這次和他做了一個對談,會在會員區《大師班》不日分享,這裏先談一些個人感受:

說是重遇,其實坦白說,我真的不很清楚記得上次何時見面,反而他很清晰記得是在 Hong Kong Club 聽我演講,但我甚至連那是甚麼題目都記不起來。這反映他是很專業的傳媒人,而我不是,或曰我的記憶體以另外的結構運作,一直將「講talk」歸類為同一類,無論在何時何地,心態都是大同小異。

但我的記憶體對另一些枝節非常敏感,特別是和本行有關的事。記得官方對黎智英所謂「勾結外國勢力」的其中一個「理據」,就是說這位 Mark Clifford 是美國人、而擔任壹傳媒的非執董,法庭更引述了 Mark 對黎智英的讚揚作為「罪證」,這樣的「邏輯」,真的非常驚人。梁振英的 Facebook 更曾經長篇大論「論證」過黎智英知所以找 Mark Clifford 當非執董,「唯一原因就是他是一個美國人」。

我一直很好奇 Mark 作為資深傳媒人,面對蠻不講理到這地步的政權,會有甚麼感覺,現在終於有機會詢問。

根據正常邏輯,壹傳媒作為一間上市的傳媒機構,業務橫跨港台兩地,也銳意拓展英語市場,而香港是一個國際金融中心,董事會找曾擔任《南華早報》總編輯的美國傳媒人擔任非執董,完全是很正常的安排。Mark 自言加入董事會,本來認為最大挑戰是見證和協助《蘋果日報》數位化轉型,認為黎智英這方面的轉型非常進取,單是這方面的工作,已經值得國際傳媒界加以肯定。而他沒有想過自己的存在,與及出於傳媒專業的追求,居然會成為被《港區國安法》利用的稻草人。

這完全是黑色幽默。百年後回看這段歷史,定會覺得匪夷所思。

令我深有感觸的是他面對《港區國安法》的行動。本來他並沒有參與政治前線,和建制派關係良好,在香港商界人脈甚廣,自己又是有博士學位的歷史學者,加入壹傳媒集團當非執董,不過是他生活的一個小部份、小插曲。如果他劃清界線,或離港後專心做生意、或著書立說,都是最正常的選擇。

他笑言自己是一個「accidental activist」,但既然時代選擇了他,他就義無反顧「出櫃」走出來,成立了為香港發聲的美國NGO「Committee for Freedom in Hong Kong Foundation」,積極游說美國政府制裁李家超等人,對《港區國安法》的宇宙威脅完全鄙視、無視。他出版了兩本關於香港的著作,正在製造關於黎智英的紀錄片,自言會繼續為香港發聲下去。

也許,是他感到自己的底線被打破。但也許,更是他對錯信「一國兩制」感到有所愧疚?他自言從前對中共太天真。我想,這句話適用於絕大多數香港人。

有信仰的人和無信仰的人,分別就在這裏。信仰不是管浩鳴牧師做禮拜、扯國旗那種形式主義,而是心中有否任何真正的faith。中共是唯物論者,絕對是理所當然。

▶️ 香港外國記者會FCC前主席 Steve Vines:以為《港區國安法》不影響洋人,只是愚昧無知(上,中文字幕)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w2BH3CSSPU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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