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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新香港」公安頭目非常坦白地告訴大家,國安經費「奧妙之處」,就是不能告訴你用了多少,這樣敵人才能不知道底細,才能捍衛國家安全。至於納稅人的血汗錢每年幾十億地給了「國家安全」,具具體體究竟花到什麼地方,是讓國安買樓、還是給蔡sir 按摩,一切事關重大,自然都是不能透露。

從這番說話,我們「學習」到甚麼?

這個思路,用回中共官話解讀,就是那麼一句:「國家機密,無可奉告」。如果有記者、有知情人士透露蛛絲馬跡,那就是「洩漏國家機密」的「間諜罪」。

記得在冷戰時代,其中一個蘇聯笑話是這樣的:某人在街上大罵領導人是低能白癡,結果被捕,但不是被控「顛覆煽動」,而是被控「洩露國家機密」。

一個政府應該透明、公開、讓人民可查證,屬於現代管理的基本要素。當然,這不是說沒有「國家機密」這回事,例如美國政府不透露自己的最尖端科技詳情,相信沒有美國人民會反對;但如果說拜登兒子的官司屬於「國家機密」,則自然是濫用概念。

在古希臘、羅馬民主時代開始,雖然只是特定階級的有限度民主,但已經講求政府的透明,以杜絕執政官自把自為。到了今天,這已經是正常政府的普通常識,出現了越來越多不同實驗。例如在對岸台灣,正競選下屆總統的柯文哲在台北市長任內,最自豪的政績,就是推動「參與式預算」,嘗試讓人民在制定預算過程中直接持分。我剛到台灣的時候,就參與過他舉行這題材的研討會,雖然目前還是口號對於一切,但總好於連口號也不接受的「新香港」。

這位公安頭目的表態,貌似輕鬆、搞爛gag,其實是正式宣告香港的「開放性政府」徹底告終,日後任何形式的查冊,隨時都可以一句「國安機密」、「國家機密」就推搪過去,甚或要拉要鎖。但任何有common sense的人,都會發現這樣的國安經費,提出的時候不用任何justification和breakdown,也就是提出的人不知道做什麼、審批的人不知道審什麼、交稅的人不知道用了什麼,這種徹頭徹尾的黑箱作業,已經遠離任何負責任的管治。

如果公安頭目的話「言之成理」,根據同一道理,為什麼外間要知道政府撥了幾多錢在國安?豈不是讓敵人知道底細?再進一步,為什麼政府的財政預算要公開?但另一方面,每一個人的私隱卻被公開得赤裸裸。在這樣的動物農莊,有權者和無權者差別之大,怎樣的邏輯都不能解釋。

這樣的黑洞「政府」,從來都是製造貪腐集團的巨大溫床。為什麼某類政權總是要「反貪腐」,就是因為貪腐屬於制度的一部份,在黑洞之內,沒有規則、沒有監管、沒有不可以做的事。假如這樣的黑洞居然可以保持廉潔,這些都是聖人了。

▶️ 國安法三大謊言:無追溯力、只與四類罪有關、使用普通法原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u6-nceGxD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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