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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香港」律政司向最高法院申請《願榮光歸香港》禁制令被駁回,坊間對有關法律理據、政治研判等都有不同解讀。但這個禁制令的本身,其實,本來就是一個偽命題。

正如法院判詞所說,反正《榮光》早已被《港區國安法》下的法庭裁定為「煽動」,不用再多此一舉,在「新香港」境內,早已是被殘暴鎮壓的禁歌。而對境外單位而言,也不可能有網絡公司理會這樣的「禁制令」,同樣是多此一舉。

有評論認為禁制令如果通過,會令國際媒體陸續撤出香港。這是假定一切都按文字字面演繹,但現實從來不是如此。

以美國制裁「新香港」官員為例,單是李家超乘坐飛機出境,有關航空公司理論上就已經違反了制裁令;但美國選擇不理會,理由據說是訂機票的是「新香港」政府。

又以匯豐銀行為例,註冊所在的英國政府要是願意,完全可以因為匯豐在香港配合執行《港區國安法》而予以懲罰,但也只是以聽證傳召,沒有進一步行動。

同一道理,就算「榮光禁制令」通過,而Google不理會,只要「新香港」政府希望他們留下來,依然有無限說法,可以自圓其說。

那麼,「新香港」政府申請禁令一事,究竟是為什麼?法院的判決,代表這個政府的一場敗仗嗎?自然也不是。

我們從前習慣在法治社會生存,總是假定凡是總有目的。就像辯論比賽,有一個辯題,有客觀定義,有正反雙方,最後有清晰的勝負,然後負方心服口服。

但這只是文明世界的規則。

對中共而言,除了維持權力,從來沒有另一個一成不變的目標。而要維持權力,他們依靠的從來都是煽動矛盾、鬥爭,甚麼都「一分為二」,從中取利。

我們經常假定這樣的政權做一個動作,一定有清晰的目的。但很多時候,其實不是,因為無論這個動作的結果怎樣,表面上剛好相反結果,實質上,卻可以令政權達到同樣的目的。和這樣的政權周旋,這一點必須了解。

以「榮光禁令」為例,如果法院駁回,極左系統就會自動出動,批鬥法院、法官,溫和系統就會自動出動,宣傳「新香港還有法治」。如果法院通過,極左系統就會自動出動,向國際網絡公司施壓;溫和系統也會自動出來,合理化國際網絡留在香港可以和禁令並存。禁令本身對這首歌流傳的影響是零,但只要拋出了一個所謂議題,就會產生矛盾,然後中共擅長的鬥爭手法,就可以自動無限延續下去。

不理會這類agenda setting,才是王道。

▶️ 愛沙尼亞港人Iverson:六國國營電台集體播《榮光》,港府禁令分化港人還是團結世人?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uli7v_A1m8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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