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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國安法》的一大創造,就是出現所謂「國安法指定法官」,完全顛覆一般人理解的法治概念和程序,同時也不斷有外籍終審法院上訴庭法官辭職。不過現任法官辭職、再公開移民英國,沈小民是第一人。

這是又一個里程碑,我們從中可以感受到甚麼訊息?

對「新香港」政府、外圍打手機構而言,已經立刻啟動大外宣,宣傳沈小民早前所謂「放生暴徒」,然後移民英國,是早有部署的政治投誠;何況他本來有「釘官」之稱,在2019年「反送中」運動有關判決中卻「放生」陣地社工陳紅秀等人,更令藍絲覺得「事不尋常」。此刻律政司對有關判決上訴成功,又要重審一次,正正是衝著沈小民的判決而來。而這時候,沈小民原來已經在英國享受自由人生。

那「新香港」打手們可以怎辦?從目前跡象可見,他們的其中一個建議是藉此推行不知所謂的「法官扣分制」,隨便建立一個甚麼「委員會」去為法官「評分」,低分法官就要「承擔後果」,總之是沒有最荒謬,只有更荒謬。

另一個建議更誇張,就是要為全體法官進行「國安考試」,要確保法官不會「勾結外國勢力」,包括沒有任何外國護照,也包括宣誓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具體含義」,自然就是要宣誓拒絕移民。換句話說,他們覺得「新香港」法官依然不夠抵押品、交不足投名狀,居然還有人可以「投奔自由」,這是一大「漏洞」。

相信這只是暴風雨前夕。

須知香港的國安指定法官正在審理幾件所謂「國安大案」,似乎無論如何都會重判,但明屈的程度,早就成為國際同行笑柄,例如蘋果案、立場新聞案、初選案等。到了宣判之後,這些法官的判詞,就會成為獨裁法院的新經典,「萬民傳頌」,屆時肯定有呼聲要制裁這些「傑出法官」。無論會否有國家真的落實,這些法官們本來無不打算像沈小民那樣「搵夠就走」,沒有海外物業的恐怕才是少數,正應驗了李家超的警告,從此「活在終生惶恐中」。

面對沈小民率先跳船,雖然法官早就出現人才荒,但「新香港」當局可能反而暗喜,因為這是一個所謂「堵塞漏洞」的機會,人走得越多,制度可以約荒謬,並順道委任更多納粹式法官出來坐鎮,正是求仁得仁。

▶️ 陳文敏教授:只要還有一個香港法官願意聆聽理性法律意見,我也不會放棄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d53twuVdW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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