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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談及2019年「反送中運動」開始後,究竟有多少港人長期離港的數字推算,有非常熱烈的迴響,也有很多不同意見。其中一個常見觀點,在於從近年各國批出的移民簽證推論有關總人數(例如 BNO visa),這自然會得出不同結論。

但這種推論是有大量盲點的,不及先計算機場淨離境人數、再扣減機場入境的長期居留人數、再加上其他方式的長期離境人數、再加權來回兩地而其實正在進行移民手續人數等得出的總數,來得精準。在留言回覆了一部份,而為何目的地直接簽發的移民簽證數目,不能反映離開香港的港人數目,我們可以再進行下列思考:

先說個人經歷。這幾年在台灣、英國遇到的香港人,和以我所知走到加拿大、澳洲、美國的香港人,其實和一般印象不同,不少、甚至大多數都不是以 BNO5+1、加拿大救生艇、台灣投資移民等方式出現。更主流的,很多都是家庭團聚、依親,甚或以工作簽證、留學簽證等非移民名目先落腳。

須知「家庭團聚」這概念,其實一直才是世界各國的移民主要渠道。這方面,BNO visa是一個特例,因為所有有BNO護照的人都可以各自申請;但一般移民都是主申請人申請成功之後,才帶全家移民的。所以如果是官方移民簽證批准了一個人移民,很多時候,都會等同於接納了起碼一家四口,即四倍人口。

所以考慮到香港早就有幾十萬人擁有外國護照,包括昔日早期的英籍香港人、過渡期的居英權持有家庭、和上一波移民潮已經入境美加澳紐台的,就肯定有很多香港人可以長期離境,而不需要申請移民簽證。除了自身的回流,更重要的是,一個已經入籍海外的港人,可以申請他們的親人團聚,例如配偶、父母、子女,當然成年子女的申請會耗時一些,但家庭團聚是天賦人權,任何國家都很難拒絕。

而父母入籍之後,又可以申請他們的其他子女團聚。這一種模式,中國大陸的新移民最為擅長,所以往往一個人離開,就輾轉帶動了一大群人離開。

另一方面,已經入籍海外的香港人,如果和沒有外國身份的香港人結婚,這又是另一種令香港人可以入籍的途徑。很多政府會針對所謂「假結婚」進行調查(同樣是因為某國人最擅長這一套),而昔日一些香港人也被懷疑會從中鑽空子(例如某歌星和某商人在某國結婚、然後離異這類新聞,就未知是否這類例子)。不過以我理解,絕大多數香港人都是很守法的,這幾年就目睹好幾對青年情侶這樣在海外結婚。當然會否也有加速結婚、協助另一半儘快留底的考慮?這並不為奇,但絕對是正常婚姻。

由於已經入籍的海外港人,世世代代都已經是外國人,他們的下一代自然,也是一出生就有外國護照,而他們與未有外國身份的香港人結婚,也非常平常。總之,這是一個移民生態鏈,否則世界各國怎會出現了好幾千萬華僑?

至於工作簽證和留學簽證如何申請長期定居或移民,各國法律都不一樣,通常不出幾個方向,例如逗留過了某個年期的專才,或本國畢業的留學生擁有就業優惠。因為這些申請都不會與原居地掛鉤,也就不會落入港人直接移民簽證的統計當中。其實很多時候只要先留下來,總會有辦法。

正是由於上述公式的數字太驚人,所以政府才會刻意使用語言偽術,演繹其他數字,例如「澳洲政府今年批出給香港人的專業移民簽證只有幾百個」、「今年香港就業市場淨流失了只有幾萬人」之類,去傳遞不存在移民潮、頂多走了幾萬人而且很快就回來的「訊息」。但只要面對現實,計算長期離開的總人口,以2019年之後的總年數一計算,推算就八九不離十。

▶️ 上一代都是移民過來,為下一代移民離去。訪問《異鄉港孩》編輯謝傲霜,書寫30個移民家庭故事,發現香港人原來都是歷險家。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TCvI-GUd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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