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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琳姨婆的家翁王世杰曾任中華民國大陸時期的外交部長、教育部長等要職,有關事蹟史料極多,他的日記是研究中國近代外界的寶庫,這裏就不詳述。希望補充的一點是與香港近代史有關的重要故事,卻直接導致王世杰這位身在台灣的要人下台,時至今日依然頗多人為他不值。

這就是我們曾經從不同人物角度談及的「兩航事件」。同一件事,在香港的左派前輩從此平步青雲,在台灣的右派前輩卻從此一蹶不振,世事之諷刺,莫過於此。

1949-1950年,國民政府持有大部分軍機、客機所屬的兩間航空公司大部份人員和家屬被中共成功策反,叛變北上投共,剩下還有71架客機停泊在當時國際上屬於微妙狀態的英屬香港。究竟這批客機屬於英方,美方,國方,還是共方?這是非常複雜的國際關係問題。

王世杰是蔣介石親信,1948年12月離任外交部長,成為中共官方點名的頭一批戰犯,排名18,然後隨同蔣介石到台灣,本來據說被邀請為行政院長而婉拒,最終在1950年3月被委任為總統府秘書長。由於他是國際法專家,熟悉國際關係,又新任總統府秘書長,這宗敏感案件就由他全權負責。

兩航本來的主要股東是中華民國政府交通部,美資是另一主要持份者。兩航大部份人員和飛機投共之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宣佈「依法」接管兩航,時為1949年11月。中華民國政府則決定儘快將兩航產權「國際化」:先是把剩下的航機象徵式賣給美國飛虎隊陳納德將軍的美資「民航空運公司」;然後由國民政府墊支125萬美元,撥給陳納德的公司,讓他購回其他美國公司持有的兩航股票。這公司成為兩航唯一擁有者之後,再在香港打官司,控告中共政權「非法」侵吞公司資產。

國民政府的如意算盤是這樣的:在美國壓力下,港英當局「理應」會很快判決陳納德的公司勝訴,然後這批客機就會飛到美國,之後就會部份飛回台灣供國府使用,部份則可公開拍賣,所得款項用來還給國民政府,以及酬庸陳納德。

然而在香港,官司卻出了「問題」。這時候,共方有兩個在這份回憶錄曾經出過場的人出現,參與處理事件:一個是周恩來委派的熊向暉,他本來是國軍高層胡宗南身邊的臥底,立功後歸於周恩來的外交部;另一個是在香港負責與港英斡旋的「白手套」、《大公報》社長費彝民,他正是因為處理兩航事件中立功,從此得到周恩來高度信任。

英國在1950年1月率先決定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如果不是韓戰爆發,可能早就和中共正式建交。這務實態度的部份原因,自然是希望保住香港,避免刺激中共政權,《葛量洪回憶錄》有詳細介紹。面對這場「陳納德的民航空運公司 Vs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官司,就很考驗香港的司法獨立,而英國政府當時的立場,最初是傾向承認中共「依法」擁有所有兩航客機的。

結果在1950年2月,香港最高法院「依法」判決中華人民共和國勝訴,援引的是「主權國家豁免原則」,引起美國和台灣嚴重不滿。

陳納德上訴到英國樞密院,期間韓戰爆發,中英關係急速惡化,英國知道和中共短期內建交無望,加上美國國內對盟友的龐大壓力,立場開始改變。最終在1952年10月,英國樞密院推翻香港最高法院判決,改判陳納德的民航空運公司勝訴,當時中共對英國「搬龍門」大為震怒。

至於法律理據,自然是要改認「主權豁免原則」不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因為技術上,中華民國與陳納德簽訂股份轉移協議之時,英國並未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主權國家。至於港英政府採取「絕對豁免」還是「部份豁免」原則,這就像幾十年後的「剛果案」,總有更高層級「釋法」的空間。

正是這宗案件,導致王世杰下台。究竟問題出在哪裏?

▶️ 香港航機爆炸案的中共調查人:熊向暉與胡宗南的Bromance故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1-QWNdkwcY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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