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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琳姨婆談及他父親的兩位夫人,一位是自己的親生母親、另一位卻是母親的妹妹,自然百感交集,要接受也經歷了一段漫長過程。

為了合理化這段婚姻,她父親張明煒有一個補充說法。他本來過繼了給自己的叔叔,也就是在我外婆的財主祖父病逝後,主要幫忙打理業務的那一位。於是根據封建傳統,他是「兼挑兩房」,所以有責任娶第二名太太,和二夫人所生的孩子,就算是「首先是」這位叔叔的孫子孫女。

此外,他母親的年輕妹妹如果在漢口孤苦伶仃沒人照料,戰時反而可能有悲慘遭遇,所以說把她一併娶入門,也可以是一種「保護」。這說法和伊斯蘭教容許娶四名妻子、其實暗含千多年前的「阿拉伯保護女性」思想,也可以說是異曲同工。

當然,一切都不過是一些說法。真相其實很清楚,也沒有甚麼需要、能夠隱瞞。

在忠琳姨婆的小時候,她自然很為母親不值,很討厭這位不知應該叫媽媽還是姨媽的「阿姨」(後來她們統一叫「阿姨」)。她說曾寫信給父親,責罵他作出不負責任的決定,對自此一直同住同一屋簷下的阿姨,由重慶到北平到台灣,本來也沒有好臉色。

但她長大後,開始覺得其實「阿姨」也很可憐,終生要背負「搶姐姐老公的第三者」這名聲,根本抬不起頭做人,而且也不再有自己的生命。而父親作為社會賢達,社交場合都是帶芝瑩大夫人出席;芝英小夫人在台灣終日近乎足不出戶,其實也很寂寞。據說有次她難得出門和舊朋友聚會,被紛紛「關心」她怎麼「這麼傻」、「嫁給姐夫」,令她立刻掉下淚來。

忠琳姨婆的總結,認為這是「時代的悲劇」。

張明煒的芝瑩夫人有六個孩子,芝英夫人後來則有三個孩子,所以張明煒在台灣要帶大一家十二口,壓力自然非常龐大。「大媽」的子女稱呼「細媽」為「阿姨」,但「細媽」的子女則稱呼「大媽」為「親媽媽」(令人想起滿清皇朝的叫法,例如光緒稱慈禧太后就是「親媽媽」)。不過既然想通了,兩房的孩子一起生活也沒有芥蒂,逐漸也習慣了兩房一起生活的氛圍。

在張明煒的家書當中,通常都是「瑩英」並列,說到夫人就是說「瑩英」,以示不分大小,初讀還會以為是同一人。他在交代遺言時特別強調,自己組建了一個特別的家庭,也希望死後可以和「瑩英」三人合葬。畢竟張家在台灣買了一塊家族墓地,家人都是葬在那裏,也想不到「瑩英」另外下葬的甚麼可能。 三人行生活了幾十年,別人的異樣眼光早已習以為常,而這就是他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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