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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香港」每日荒謬事情層出不窮,最新發展是潑水節有市民向警員潑水,幾年前這是警民同樂的社會常態,大量照片在網上依然可以找到,現在卻居然變成「公眾地方行為不檢」與「煽惑」,需要拘捕。就算是文革笑話大全,也不過如此。難得屈小姐之流還要煞有介事吶喊助威,光怪陸離,確是還看今朝。

翻查資料,中國大陸境內不少少數民族聚居地區都有舉辦潑水節,期間大陸公安也經常被「照頭淋」,卻也同樣樂在其中。中國公安有一萬個問題是一件事,但似乎從未聞這樣也要拘捕群眾,可見「新香港」公安已經「青出於藍」。

為甚麼南深圳公安會比北深圳公安去得更盡?為甚麼南方比北方更不移居?這議題,昔日我們從法律制度層面談論過,現在不妨再補充一些細節。

在中國大陸,潛規則非常清晰,就是一切都是「依法」,有需要時任何人都會「違法」,但畢竟不可能把所有人拘捕。那怎樣研判?可以是政治需要,可以是經濟需要,但假如純粹為了擾民、而沒有任何其他效益,卻完全不符合潛規則。

由於中國大陸不習慣「法治」概念,人民早就知道另一種定義的「三權分立」:要是不涉及敏感議題,公安亂來的時候,可以去找國安;國安亂來的時候,可以去找中紀委...... 雖然很多時候都不會有結果,但也有不少案例,因為苦主通過懂得找門路的高人,卻又偶爾可以將一些嘍囉拉下馬,然後政府就會宣傳,人民就會歌頌「聖主」。

我們自然不認為這是「好」的「制度」。但在今日「新香港」,警權是絕對沒有任何制衡的,反而比中國大陸公安更沒有顧忌。而且現在由國安體系直接控制「新香港」警察,內部也是一家親,「不用分那麼細」。特區政府的文官對警察體系已經完全沒有權力、沒有say,反而任何公務員職位的招募、晉升,都要被警察有關部門進行品格審查的vetting。誰是big boss,誰都知道。

這樣一來,根本不可能有不貪腐腐敗的理由。大至跨國企業、小至街頭小販,都知道需要警察系統的「保護」,這種「保護費」一旦失去有效制約,只會迅速變成「新制度」一部份。為甚麼那麼多警察刻意做出人見人憎的執法決定,自然是為了建立這樣的「制度」;方便作威作福還是其次,更重要是建立一個「旋轉門」,讓全體警察體系上上下下在任內、任外,都會充滿不同「機遇」。

假如你在「新香港」營商要「搭雞棚」,情願找一個大學教授、「完善議會」議員、退休AO,還是前總督察?答案就呼之欲出。

▶️ 消防隊長 Raymond:警察妒忌・社會巨變・一成消防恆常空缺:我為何放棄高薪厚職移民澳洲?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M8rzf9xdP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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