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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tflix 關於南韓邪教「攝理教」的紀錄片《以神之名》內容頗為嘔心,最令香港人震驚的部份,大概是那位性侵萬人的教主鄭明析在流亡期間,其中一個「地區支部」,正是可以免簽自出自入的舊香港。雖然他在香港繼續荒淫生活,卻成功全身而退,用今日觀點來看,難免充滿難以解釋的內容。

時為2002-2003年,當時鄭明析已經被南韓法院起訴,然後潛逃,再被南韓政府通緝,四出「傳道」,其實是繼續召喚南韓女教徒到各地供他淫樂,包括在香港。他2002年在南韓駐香港領事館申請續領護照,由於已被通緝,結果護照被領事館沒受,自此就沒有任何合法身份周遊列國。雖然南韓當時與香港沒有《引渡條例》(2007年才簽訂,懷疑此案正是導火線),但既然駐港總領事館發現了有本國逃犯在香港,兩地關係又良好,理應對香港入境處有所通報。

然後在2003年,反攝理教的南韓人跟蹤教主行蹤,來到香港,發現教主繼續天天和女教徒淫樂,於是向香港入境處舉報。入境處不久就行動,以「逾期居留」罪名將鄭明析拘捕,正常程序就是要遣返回國。但這時候,港方應該已經知道鄭明析是南韓逃犯,有大量性侵案件在身,與及被反攝理教南韓人告知他在香港也可能犯下類似性罪行,不應以普通「逾期居留」看待。

換句話說,港方只要稍作背景調查,就應該知道此人有高度潛逃風險,在香港也有犯案風險。但結果鄭明析請了律師,向香港法庭成功申請了保釋。根據今日「新香港」準則,他自然不可能得到保釋;即使是當時,一個有明顯潛逃風險的別國逃犯,為什麼會保釋成功?

然後南韓向國際刑警通報,要求香港根據南韓國內的罪名拘捕鄭明析,再將他引渡,鄭明析的律師則以他被「宗教逼害」為由抗辯。理論上,港府可以先把他拘捕、再開庭,但結果卻是在開庭時,才發現鄭明析已經潛逃到中國大陸。

後來調查發現,鄭明析在南韓、中國、台灣的司法機關都有信徒,多次協助他通風報信、玩弄程序,令他化險為夷。舉一反三,既然香港被鄭明析挑選為基地之一,究竟在香港的司法機關、警隊,有沒有攝理教信徒,為教主打點一切,及讓港府放軟手腳,縱容他從容潛逃出走?這才是紀錄片予我們的最大問號。

然後令人想到的延伸問題:假如連南韓邪教攝理教都可以滲透到香港司法、執法系統,其他勢力呢?這些年來,有多少隱藏了的秘密在香港發生,而不為世人所知?

▶️ 孔德維博士:南韓「攝理教主」疑性侵過萬人(下):信仰危機、社會迷失的「新香港」,為何必然出現大量極端教派?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7skKSJpM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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