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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七人欖球賽播放香港「wrong national anthem」事件,在一個不正常的社會,自然引起建制派群起表忠,類似情節,在文革本來就是生活日常。但這些建議的任何一項,任何有正常邏輯思維的人,都知道不可能執行,唯一結果,就是令「新香港」進一步淪為國際笑柄。

例如民建聯建議制定「運動員回應守則」,假如落實,就會全球先河。就算是美國人聽國歌時手按心坎,也完全是出於自發,是否日後連聽國歌的肢體動作,都要規範?是否不流淚就違反《國安法》,像北韓偉大領袖駕崩時不哭的要被舉報?假如忽然有「愛國人士」說,聽到國歌理應亢奮、不可能沒有生理反應,應該怎樣驗證?還是要運動員聽到「wrong national anthem」,就要效法中國駐曼城領事館戰狼團實行「武鬥」?

結果香港欖球總會宣佈,日後如果播了「wrong national anthem」,就會立刻退賽。這自然是在鬧情緒:正常處理,頂多事後投訴了事,但既然「新香港」要上崗上線,倒不如一了百了。也就是說日後任何香港隊的對手,要不戰而勝,播一首歌就可以。

問題是假如下次不是主辦單位播了「wrong national anthem」,而是台上有觀眾播放《榮光》,香港運動員根據「守則」,又應該怎樣?在外國,運動場上播放音樂非常平常,唱歌也是十分平常,斷不可能根據「新香港」「法律」,限定某些個可以唱、某些歌不可以唱。假如美國球場禁唱《榮光》,也必然要禁止唱《義勇軍進行曲》。假如運動員聽到球場上、場內場外有人唱《榮光》,根據「新香港」邏輯,似乎理應義憤填膺,為宣示愛國情懷,就應該立刻退賽。然則日後香港隊是否一聽到這首歌的前奏,就要打破玻璃心極限,自動棄權?

本來建制派當中最與國際接軌的葉劉淑儀則建議,港府可以根據司法互助協議,派員到南韓調查,並引渡「違反國安法」的疑犯回香港受審。其實她自然知道,所有引渡協議都是不會引渡政治犯的,更不用說幾乎所有文明國家都終止或凍結了和「新香港」的引渡協議。假如「新港府」真的正式提出這樣的要求,沒有任何國家理睬是其次,國際社會認知的「說好香港故事」,就只有這類鬧劇,丟臉才致命。

何況開了先例,就要貫徹始終,「唔做正契弟」:要引渡主辦方播《榮光》的「逃犯」,原因是煽動、顛覆、分裂之類,那根本不用官方播放也可以有這效果。根據這準則,世界任何角落唱《榮光》的人,「新香港」政府都應該提出引渡,否則就是「無法無天」。然而就算是北韓,昔日也未「去到咁盡」,不會要求引渡「醜化」金將軍的美國人。如果「新港府」真的要求引渡任何海外「違反國安法」的人,而又能繼續自我感覺良好、自居國際金融都會,那就真的是人類前所未有的「成就」。

希望李市長能從一而終,不要虎頭蛇尾,否則無數愛國者大失所望,就反而不美了。

▶️ 延伸視頻:南韓七人欖球賽官方播《榮光》代表香港隊:「新香港」政府新聞處英文聲明承認《榮光》為國歌?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jgz1nlYu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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