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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議會」豬仔議員、國際著名殺人犯代表牧師管浩鳴日前為其client 傳話,表示陳同佳過得很「煎熬」、很痛苦,依然很渴望自首,但不得要領,所以唯有繼續「住在深山」,每日靠打機、上網、看電視渡日,堪稱人間煉獄。

管代表牧師的sharing,首次暗示了陳同佳這樣的「煎熬」生活,可能無了期維持下去。因為陳同佳「明白兩岸關係現狀」,所以明知道在可見將來不可能自首;又說坐監起碼有坐完的一日,暗示陳同佳目前的待遇,卻是沒有終結的一天。

陳同佳無論住在香港哪座「深山」,以香港的狹小面積,「深山」處又能上網、看電視的,幾乎一律是豪宅。雖然樓價因為陳同佳自己掀起的連鎖效應而大降,但這類豪宅依然是天價。從管代表牧師分享可見,陳同佳還要是獨居豪宅,很可能單是月租,就要市價數萬元。

管代表牧師又說,陳同佳有三餐「供應」。輕輕巧巧,就用被動式隱去了最關鍵的訊息:究竟是誰「供應」陳同佳三餐膳食?誰來送餐?陳同佳能否主動要求菜式?而且為甚麼他不自己煮飯?假如是不方便自己外出到街市,反正他賦閒在家無事可做,為甚麼不供應原材料,而要提供價格更高的殘廢餐?而上網費、電費之類,又是誰來負?

這筆殺人犯無上限安家費,除了衣食住行,還有不少隱性開支,例如隨時出現的危機管理,又如管代表牧師提供的全方位個人服務。根據其「同工」、專門代表殺人放火重犯的代表律師的價碼,與及他身為「完善議會」豬仔議員的出場費,陳同佳每通一個電話落order,hourly rate不應該少於五位數字。而管代表牧師又同時提供幾個不同身份的服務,還要飾演神職人員,物以罕為貴,市場定位如此unique,理應所費更不菲,就算為熟客打一個折頭,收費也依然不是凡夫俗子可承擔。

合理推算,「陳同佳費」可能高達每月十萬,一年百多萬港元,現在變成終身無了期待遇,十年就要過千萬。這筆錢,究竟是誰來負?

根據表面上的法律文字,不可能是「新香港」特區政府負責。陳同佳法律上已經是自由人,沒有案件在身,又不是證人,不可能接受警方安全屋和人身保護。陳同佳的家人又不似有如此財力,至於說有可能由「公眾」眾籌讓他如此生活,更是天方夜譚。算來算去,就只有「慈善」團體,但陳同佳的所作所為,又沒有任何值得被慈善之處,會出手的,就剩下管代表牧師。

管代表牧師接受陳同佳為client之時,公開身份是聖公會香港教省秘書長,根據職務,大概有資格動用教徒的捐獻,去為client作出王室待遇的照顧。但他成為「完善議會」豬仔議員後,已經辭去聖公會的職務,不可能繼續對聖公會的財政有任何發言權。假如是聖公會繼續支持陳同佳,這是否代表這已經成為整個教會的既定政策?然則哪些人有資格享有如此待遇?是否每一個殺人犯都可以從聖公會月收實質上的十萬元,然後終身有人照料,不用工作,可以終老?這些資訊是否需要公開問責?聖公會教眾要是反對,可以怎樣?

假如是舊香港,管代表牧師的所作所為,與及背後誰出資這類問題,很容易就會被查得水落石出。但願在無法無天的新香港,這一個deal,也有水落石出的一日。

▶️ 延伸視頻:管牧師,為什麼不陪陳同佳到南非,引渡臺灣?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9yG2Q_Zsq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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