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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婆祖父有六位子女,排第三、第四的兩位女士,都是高我三輩的太婆一代人,都在1949年後先到台灣、再到美國定居,其中一位我童年時見過,那也是我第一次到美國的經歷。

這位太姑婆張梅君女士也大有來頭(後文再介紹),拜訪她是在1989年,記得很深刻因為是六四那一年,六四後父母帶著我到美加探親兼散心,至於有否順到考察移民之意,他們才知道。到了三藩市,父母說要探外婆的姑婆,笑說那是一位「有歷史的大人物」,而我那時的年齡,自然也不太知道有何歷史,不過對她倒是印象很深刻。

這是因為她見面就給了一封100美元的利是,加上通脹,就是現在的好幾千港元,這對一個10歲孩子,自然是大數目。由於我從小到大有記數習慣,來自這一位「太姑婆」的「income」,令她忽然間成為整個報表的outlier,自然令我印象難忘。印象中她當時已經行動不太方便,但依然很有貴氣,當然母親代表外婆和她聚舊的話題,我全部不懂。後來外婆自己去了一趟美國探這位太姑婆,一個人在英語環境來去自如,今天回看,也頗不容易。

後來才知道,這100美元、或若干美元的利是,是張家家族的一種暗號。話說我一位台灣的舅婆多年分隔兩岸後,代表台灣的舅公和我外婆重逢,當時就把隨身的不知是1000還是更多美元送交給她。然後,我外婆又把這筆錢,送了給來到香港的重慶兄弟。結果,重慶的親人就得到一筆來自美國的美元,當時足以用來蓋不錯的房子。對他們這家人而言,都不覺得是誰欠了誰,甚至不在意最終究竟是誰拿來用。外人很難想像那麼多年、那麼遙遠,依然有這種一家人的感覺;但他們那些年的大家族出身,而且相處很融洽,就有這樣的不成文家規。

至於這位太姑婆為何到了美國,她的丈夫和親家是誰,下文再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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