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香港誌 25】「中國香港」比「英屬香港」,真的更能協助中國「走出去」嗎? (Patre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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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1997年主權移交後,隨著中國經濟騰飛,不少中國學者、官媒紛紛認為中國不再像過去那樣需要香港,而是香港沒有中國不可。然而客觀現實是,香港的GDP雖然佔中國GDP的比例,由改革開放前的約20%、人均GDP是中國大陸的三十五倍,跌至2018年的大約3%,但中國的外資直接投資(FDI)金額到了2018年的1360億美元,當中依然有71%的960億美元來自香港「走進去」,遠遠拋離第二名新加坡的53億。自有數據統計以來,外資進入中國大陸的最大來源地一直是香港,這些資金不僅來自香港企業,亦包括很多海外企業來港設立的分公司。[1] 這就是香港的「白手套」功能,往後章節會進一步闡述。
香港主權移交後,讓中國繼續通過這「白手套」「走出去」,也未有因為中國經濟發展而減少。再以2018年為例,香港與中國大陸之間的貿易總額達到7000億美元,甚至接近美中兩國的貿易總額。香港本身的內在需求自然不可能是7000億美元,香港只是中國商人借助香港的獨立關稅區地位出口到全世界的中轉站,可見香港擔當著轉口和離岸貿易的重要作用,而且中國越是經濟騰飛,這作用越是不可或缺。
此外,香港也是中國公司的重要融資基地。根據港交所數字,自1986年,在香港的十個最大上市行為當中,有九個涉及中資企業,例如中國互聯網巨頭騰訊就在恆生綜合指數掛牌。在2013-2018年的五年間,近四分三沒有在中國大陸上市的中國IPO,都是在香港上市的。這種集資渠道要是在上海,很多外資不願意承擔風險;要是在紐約、倫敦,中國政府也不完全安心,特別是在中美關係變差之際,香港就成了兩者之間的橋樑,乃至出現了所謂「二次上市」模型。
諷刺的是,正因為香港作為一個工具,對經濟發展後的中國大陸只有更重要,中國卻越來越希望對它牢牢控制,乃至變成殺雞取卵。中國官方論述並不認同香港作為一個不同中國大陸的「特別行政區」對中國之所以重要,首先是擁有「自古以來」作為一個國際自由港、行普通法的相對完善法律框架,而金融業的興盛,很大程度地取決於當地的法治環境和制度是否值得信賴。香港自殖民時期奠定的法治根基,加上《港區國安法》生效前對言論自由、新聞自由等的保障,資訊與國際人員的往來無阻、貿易登記、訴訟調停機制、獨立的海關體系等,使股票定價、指數制定、交易規矩的設定變成可能,自由貿易和資本流動亦終令香港成為國際金融中心。一方面,香港的法律和商業制度與國際其他金融中心接軌,另一方面則與中國大陸制度同步接軌,這本來是深圳、上海、新加坡等難以取代的。問題是2020年後「全面管治」下的「新香港」,是否還保留上述優勢?這不是本章討論範圍之內,但相信讀者心裏有數。
本章小結
本章先敘述了數個有關於「城市以上,主權國家以下」的學術理論,分別是薩森的國際大都會、具政治影響力的國際城市、次國家主權單位的平行外交理論和多層次外交理論、以及國際港口概念,然後套用在香港的案例,由中國明、清朝的海禁,論說香港在英國殖民政府的管治下如何由一個漁村全面踏入現代化、國際化,從而成為在國際社會獨當一面的獨特行為體。這些理論應用在香港的殊途同歸,反映香港的國際地位是無數因素縱橫交錯、而且往往是由下而上地,千錘百鍊鑄造出來的,而不是任何政權、任何人能夠單獨由上而下賦予的。
[1] 陳德霖(2016)。〈香港無可取代的地位〉。香港金管局。取自https://www.hkma.gov.hk/chi/news-and-media/insight/2016/10/2016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