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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談及的《大公報》被控「發表煽動文字」案,雖然最終以中英雙方幕後妥協告終,但以我理解,《大公報》自此一直長期處於每日可能有港英警察上來拉人封舖的陰影中。由於我外公在《大公報》負責財務科,這陰影也直接影響到他的生活,往後會再談。

此案除了令社長費彝民在《大公報》站穩陣腳,也意外捧紅了一位「愛國大狀」,代表《大公報》打官司的陳丕士;提及他,因為往後會和母親的故事有關。

陳丕士出生於當時的英國殖民地千里達多巴哥,屬於名門之後,可算是外交世家,父親是民國外交部長陳友仁。而他在英國考獲律師牌之後,就到了中國參政,做過孫中山兒子孫科的秘書長。雖然他的專長是法律,但對外交很感興趣,也許是家學淵源,做過民國外交部秘書,也因此奉命護送蘇聯顧問鮑羅廷(就是促成「聯俄容共」第一次國共合作那位)回蘇,隨後更住了下來,相信就是那是開始加入共黨「統一戰線」的。

1949年後,陳丕士來到香港,迅速成為少數願意為左派機構打官司的大狀,負責《大公報》案前,昨天談及的「兩航事件」,也是他為中共一方打官司的。從中我們也可以看到中共「統一戰線」的脈落:兩航案是陳打官司、費彝民在背後斡旋;《大公報》案輪到費彝民被告、陳打官司;後來陳費二人在《大公報》框架邊緣逐步合流,將《大公報》的外交「白手套」功能發揮得淋漓盡致,這是後話。

陳丕士走的路,無論動機如何,都頗有當時知識青年的pattern可探索,而比他年輕數十年的一位後輩李柱銘,其實也有類似出道經歷,只是後續南轅北轍。人生交叉點的「拐點」在甚麼時候出現,然後走向何方,每人都不同,結局也可以截然相反。

李柱銘的父親李煦寰也是民國官員,做過廣東軍閥陳濟棠的政治部主任,獲授中將,國共內戰期間開始不滿國民黨腐敗,但也不信任共產黨,因此避走香港。李柱銘同情社會弱勢,出道時頗多代表左派工人打官司,最著名的是1974年的鄭灶林案。鄭灶林是倉庫碼頭職工會成員,代表工會罷工,被港英當局控告「藏毒」,李柱銘據理力爭,證明這是查贓嫁禍,自此獲中共賞識和感激,成為中共拉攏的統戰對象,後來獲委任加入基本法起草委員會,這是一大原因。

陳丕士在統戰道路上越做越積極,根據他的回憶錄,從沒有懷疑過中共(回憶錄有多真實則不得而知);李柱銘則相反,與中共因了解而分開,到了六四事件後辭去草委職務,徹底「割蓆」。但不少遠沒有李柱銘與共黨淵源深厚的後來者、法律工作者,卻走上陳丕士的道路,由當初深具統戰價值,到後來變成徹頭徹尾的中共傳聲筒,完全失去了個人自我。不必對號入座,也不是指湯家驊大律師一人,這是一個pattern,背後有某種人性的印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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