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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惡意返鄉」、「惡意補償」、「惡意離境」後,中國近日又出現令人驚嘆的新式中文字詞:「惡意不買房」。

根據《中央社》報導,自中國政府高層下令穩定樓市後,各省各市為了「鼓勵」民眾買房,可謂無所不用其極,山東省青島市更有街道辦事處發出通知,指若有發現銀行存有巨款、而「惡意不買房」的人士,「一律提醒談話」。

事源青島市西海岸新區薛家島街道辦事處在本月17日發出「關於做好促進居民購買新建商品房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每個合作社在6月底前,完成不少於2個新建商品房的網簽程序,即交易雙方簽訂合約後到房地產部門備案,並且公佈於網上的程序。

為了達到這項目標,「通知」提到當地各個社區,都會有人負責將居民的買房意願報告予相關單位,並列出一項頗具恐嚇意味的提醒:「凡惡意不買房,如查到銀行有巨額存款,一律提醒談話」。

這項「推動」樓市發展的工作已納入今個年度的其中一項考核內容,能夠超額完成任務的合作社將會獲得加分。《南方財經》記者以有意買房人士的身分,聯絡薛家島街道轄區的社區工作人員,後者承認收到該份「通知」,「完不成(網簽人數目標)的話,我們社區是要扣分的,社區書記也是有可能要被扣錢的。」

「惡意不買房」的新聞傳出後,引起中國網民熱議,惟相關討論隨即「被消失」。中國財經類官媒《證券時報》以《穩樓市「因城施策」不宜矯枉過正》為題發表評論文章,試圖為事件「定調」,提到當局放寬限購和限貸以鼓勵民眾買房後,「近期多地穩定房地產市場又出現了新花樣……更有傳言稱某地將買房納入年度考核,『惡意不買房』要被約談。」文章指各地政府的創新制度「值得肯定」,不過就要「防止矯枉過正」云云。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在中國政府的執行程序上十分常見。若非事件被媒體報導、引起網民廣泛討論,這項約談「惡意不買房」人士的措施,可能成為各地效法的國情。當一個政權缺乏監督,只求逢迎上級指標,有違common sense的事情,也就層出不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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