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Artists Posts Import Register

Content

美國總統拜登剛結束「印太經濟架構」(Indo-Pacific Economic Framework,IPEF)行程,確定IPEF有13個始創成員國,分別為美國、日本、韓國、澳浙、紐西蘭、印度、印尼、泰國、新加坡、馬來西亞、菲律賓、越南、汶萊,也就是不包括台灣。雖然曾有50多位美國議員建議拜登把台灣納入IPEF,但始終未能成事。

然而與此同時,美國副貿易代表比安基(Sarah Bianchi)與台灣行政院政務委員鄧振中宣佈將推動「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U.S.-Taiwan Initiative on 21st-Century Trade),以此推動雙邊貿易,以及改善供應鏈和加強技術出口規管,作為IPEF的實質延伸。美國商務部長雷蒙多(Gina Raimondo)表示「台灣是非常重要的夥伴,在涉及半導體問題時更是如此」。究竟這會帶來甚麼改變?

由於「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不涉及降低關稅或開放市場,因此倡議無須通過國會。根據美國貿易代表處聲明,台美雙方將倡議多個領域的雙邊貿易合作,包括貿易便利化、數位貿易、潔淨能源等,雙方亦會共同應對非市場的政策,內容如下:

1.  貿易便利化:台美雙方將尋求促進貿易的最佳做法,如加快實施 WTO 的貿易便利化協定、通過貿易數位化的規定,以及確保海關程序的包容性。此外,雙方擬就電子支付、風險管理、貿易商信息保護、支持中小企業獲取貨物通關技術等條款進行磋商。
2.  監管實踐:台美雙方擁有良好治理和尊重法治的共同價值觀,並相信採用支持健全、透明的監管做法的規定,包括及時在線獲取有關監管和監管流程的信息、充足的公眾諮詢時間和考慮意見,並確保監管決策基於高質量的信息、科學和證據。雙方還將尋求探討服務透明度和良好治理條款的可能性。
3.  農業:台美雙方打算通過科學和基於風險的決策以及通過採用健全、透明的監管做法來探索促進農產品貿易的條款。
4.  反腐敗:台美雙方尋求制定強而有力的反腐敗標準,以防止和打擊賄賂及腐敗。雙方打算探討談判條款,排除賄賂的稅收減免,並製定有關追回腐敗所得和拒絕為從事腐敗工作的外國公職人員提供避風港的措施。
5.  支持中小企業貿易:台美雙方旨在支持和加強台美中小企業貿易,通過合作識別和克服中小企業的貿易壁壘,專注於為中小企業提供貿易便利化,分享和推廣最佳實踐,並共同開展活動以促進和支持中小企業,包括少數群體和女企業家擁有的中小企業,以及弱勢社區的中小企業。
6.  促進數位貿易:台美雙方尋求推進數字貿易的成果,使工人、消費者和企業(包括中小企業)受益。雙方相信建立消費者對數字經濟的信任,促進信息獲取,促進數字技術的使用,促進有彈性和安全的數字基礎設施,並解決數字經濟中的歧視性和貿易扭曲行為。
7.  促進以工人為中心的貿易:台美雙方的目標是努力製定更持久和更具包容性的貿易政策,通過為人民創造更多機會和促進台美雙方的性別平等,證明貿易可以成為一種向善的力量。雙方還尋求支持保護勞工權利,包括消除全球供應鏈中的強迫勞動。
8.  支持環境和氣候行動:台美雙方尋求深化在貿易和環境方面的合作和聯合方法,包括根據 COP26 成果促進我們的經濟脫碳、交換信息以及支持企業、綠色就業和低碳經濟的增長。
9.  標準化:台美雙方打算探索符合其共同觀點的條款,即標準、技術法規和合格評定程序的製定、採用和應用應是非歧視性的,不應造成不必要的貿易壁壘,並應服務於合法政策目標。雙方還認識到國際標准在支持加強監管協調和良好監管實踐以及促進貿易彈性方面可以發揮重要作用。
10.  國有企業:台美雙方認識到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的非市場行為以及政府指定的壟斷可能對國際貿易和投資造成重大扭曲。雙方尋求制定規定,為工人和企業在國際市場上與這些實體競爭時創造一個公平的競爭環境,包括確保這些實體以商業方式行事,受到公正監管,不提供或接受貿易- 扭曲的非商業援助。
11.  非市場政策和做法:台美雙方都是以市場為導向的經濟體,了解貿易夥伴採取非市場政策和做法可能造成的危害,這些政策和做法威脅其人民的生計,損害其工人和企業。我們打算合作解決這些有害的非市場政策和做法。

這些政策加在一起,似乎比IPEF更完備。來自台灣的加拿大約克大學副教授沈榮欽表示:「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應該正名為「美台印太經濟架構」(UTIPEF),因為IPEF成員國只是選擇參與部份項目,而「台美倡議」涵蓋的範圍卻是包含了所有「可選擇的項目」,台灣可謂IPEF的「超級成員」。

然而台灣內部也有觀點認為,這框架只是口惠而實不至的「大內宣」,不會對台灣「走出去」有任何實質幫助,對此我們可以參考《風傳媒》一篇以「自欺欺人、最佳安慰獎的『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為題的主筆評論:

該文認為,現時的「倡議」雖然是由兩國共同提出及簽署,但無需得到國會批准,法律地位及約束力並不高,就如一些會議後發表的口頭上的「共識」,並無法律約束力,會否遵守該些「倡議」只能「各憑良心」。台灣在過去曾達成不少倡議,不過最終都沒有得到大國認真執行,都不把「倡議」當一回事。

關鍵是這次「倡議」沒有包涵台美簽定自由貿易協定(FTA)這個長遠目標,沒有包括開放市場和降低關稅,然而台灣的經濟命脈主要來自出口,大約佔經濟的60%。台灣希望加入FTA、CPTPP、RCEP等區域性經貿組織,除了希望加強國際地位,也有具體經濟需求,但美國並未作出實質協助(和讓步)。

至於倡議強調台美將會「改善供應鏈和加強技術出口規管」,特別針對半導體,該文認為這只是有利於美國、而非台灣。 據白宮的供應鏈報告,2021年,全球高階半導體供應有92%來自台積電,而疫情及烏克蘭戰爭爆發後,進一步顯示了半導體的重要性。該文擔心「改善供應鏈」意味台灣需要配合美國要求,甚至交出商業機密;而「技術規管」則是鑑於兩岸科技產業來往密切,因此美國希望管制台灣對中國的技術輸出,以避免中國藉半導體技術威脅美國,但卻不見得會對台灣的經濟損失有其他補償。

事實上,就算是正牌IPEF也不用國會通過,也沒有包含FTA,美國政府其實對FTA影響國內工人一直有保留。在經濟角度而言,台灣藍營認為加入中國主導的RCEP更有實利,數字上確然如此。但這份倡議其實是另一重意義,讓台灣安全與美國經濟進一步結合,希望從中減低對中國的依賴,從而達到另一些數字優勢,免於對中國構成結構性依賴。

究竟如何取捨,相信台灣主流民意經過這麼多年的訓練,應該清晰。

Files

Comments

No comments found for this 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