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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在嶺南大學任教21年的社會理論講座教授Peter Baehr離開「新香港」後,在《Society》論文開首,先闡述自己對「獨裁」有何概念,當中包括屬其「周遭精神」的機會主義、奴性和默許,再簡略介紹自己在嶺大的職位和教學背景,以及提到由居港最後18個月期間延續至今的一些想法和對香港學術界現時情況的一些認知。論文之後的第一個部分,先聚焦在香港各間大學的「監控」(policing)情況,並簡介其相關背景和影響。

Baehr指世上沒有一所大學是完全不受監管,並提到自1965年以來,香港的公立大學一直受教資會和研究資助局制定的規條限制,但香港的教授可以教導、研究、寫作和發表的內容,一直都沒有受到意識形態的壓力(free of ideological pressure)。「我不僅能以教授的身份證明這點,還能以前任系主任、社會科學學院院長、以及曾於研究資助局擔任5年委員的身份來證明這點」——不過這自然是「新香港」出現前的情況。

Baehr認為,香港各間大學的管治在2020年6月起,已經發生翻天覆地的轉變,而導致轉變的原因自然是《港版國安法》:「它確立了顛覆、分裂國家、恐怖主義和勾結外國勢力的罪行。這些罪行的說法刻意模棱兩可;它既是撒網(dragnet)又是威懾(deterrent)。」他認為《港版國安法》正在將香港的所有機構,當中包括政府、政黨、公務員、學校、媒體、娛樂業、警察和保安部隊,紛紛塑造成中國大陸的形式,「同樣的過程也正在影響各間大學。」

他接着回顧香港在主權移交初期獲得的一些承諾,例如「一國兩制」、「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並提到《基本法》第137條明文規定「各類型的教育機構可保留自主權,享有學術自由。」但《港版國安法》的第9和第10條,則要求政府在總體上推廣國家安全教育,特別要確保大學在涉及國家安全的所有事項上,受到適當的監管和監督:「由於《國安法》凌駕於《基本法》,第137條實際上是無法律效力的。」

Baehr認為,中國共產黨擁有70多年經驗,於邊緣化、恐嚇和清算被認為對國家安全或中共權力壟斷有威脅的個人和組織:「由於學術自由和自主,在中國是與流亡者有關(fugitive)的概念,這兩者都不能被容許於新香港生存。」

值得注意的是,他指出香港各間大學的「墮落」(debasement),並不是由律政司、保安局和教育局等政府機構,或中聯辦的直接執行所致,而是在過去和現在,都是由大學內部的人員所具體負責:「大學高層便是壓制的主要推動者。」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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