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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過去一段時間,不時看見和香港人移民台灣有關的爭議,不少報導指香港人入籍、移居比想像中困難,同時也有台灣方面的聲音擔心在台港人未能融入社會,乃至製造新的問題。我一直相信,公開平台不適合討論每一件事情,特別是社交媒體把一切簡化為非黑即白,加上大陸網軍挑撥離間,很容易對港台雙方都是雙輸。事實上,台港如何融合、港人如何適應台灣生活、既捍衛自身文化、又令台灣本地人接受,自然是很值得討論的話題。以下是我在過去一年多的一些宏觀觀察,整理成20點,分四篇分享,希望對加強雙方互相理解有所幫助:

1. 台灣主流社會對香港人始終是友善的,我們遇過非常多很有人情味的台灣故事,感覺非常窩心。「主流」假如以政治光譜劃分,大概就是淺綠、淺藍,人數肯定超過2/3。但這不等於其他聲音不存在,而且沒有其他聲音,反而才是不正常的。例如台灣的深綠、深藍,因為各自的意識形態,對香港人每每有更多質疑。例如遇過一些深藍老人,覺得台灣應該儘快統一,香港人來到會「搞亂社會」;也遇到一些深綠青年,覺得香港人不應該當台灣是「一個有民主的中國」,擔心香港人到來會強化「大中華意識」,破壞台灣本土主體性。

不過在日常生活,深藍、深綠其實很難落地,香港人平日也不容易遇到。對前者,反正時日無多,放棄他們吧;對後者,也不必多談政治,這是沒有結果的,只要日常對台灣本土既有制度有足夠尊重,總會水滴石穿。

2. 那甚麼是台灣本土既有制度?不少香港人認為台灣文化接近香港,同文同種,應該很容易適應。其實舊香港的法制、乃至整個社會運作模式,和英國的接近度,遠超於和台灣制度的接近度。也就是說單從制度而言,英國是比台灣容易適應的。

這是因為台灣法律基本上繼承了兩個體系:一是中華民國大陸時期的法律,採取大陸法,很大程度參考普魯士傳統的德國,而且思維是要管治一個大國那樣撰寫。由於是成文法,希望把一個大國的所有元素都包含在內,充滿極多程序、細節。另一體系是日治時代的日本法律,而日本法律體系同樣師承普魯士傳統的德意志帝國,也是大陸法。

香港人習慣了普通法制度,重視案例和經驗,也就是知道誰這樣做是可以的、誰這樣做是不可以的,就會追溯有關法律,作為基本行為參考準則。但大陸法並非案例法,行政單位、執法單位對成文條文有很大discretion。在普通法的角度,就會覺得經常有不一致的案例出現,但那在大陸法,卻是保障行政機關有效運作的基本制度。

3. 由於台灣繼承了中華民國大陸時代和日治時代的大陸法,但當時的法律本來是準備管治一大片領土的,放在今天的客觀環境,就有了不少備而不用、但又鉅細無遺的法規;同一精神,也出現在商業、文化、學術等一切環境內。由於成文法需要行政人員去演繹,這裏的discretion,就很依靠主事人的經驗,和對有關條文背後的精神的具體理解,對行政人員的需求就很大。

在舊香港,也就是國安法讀心術研判動機這一套出現之前,要判斷有沒有「違法意圖」,靠的主要是具體證據,而若有任何有懷疑之處,疑點利益都是歸於被告。這是確保無心之失不會變成違規,哪怕代價是一些聰明地故意違規、但懂得毀滅證據的人,也可以消遙法外。這種精神,也是舊香港人從小到大處理校規、公司章程的人生態度,舉證責任在於行政方,此外「沒有說不可以做的,就是可以做」。但在台灣,由於法規是成文法,任何和書寫文字不符的細節,不論動機,都已經「違法」,然後研判這是無心之失、還是「揸正黎做」,就是有關人員的discretion。而discretion的基準,可以包括當事人的案件,也可以是整個大氣候、大環境的需要。

由於香港人初來報到,不可能對所有條文細節都了解,而香港有關細節又和台灣非常不同,自然出現了不少基於法規的衝突和矛盾。爭吵過後,往往台灣人會覺得香港人「不守法」,香港人會覺得台灣「搬龍門」。其實除了要熟讀法規,也要明白discretion的背後,從來都是人的互信。

4. 中華民國大陸時代也好、大日本帝國也好,基本思維都是大政府,這和香港的小政府、大市場思維剛好相反。舊香港是全世界最最最最最自由的應許之地,沒有之一,而這種自由主要是為了方便各方走錢、當白手套,於是才會便利到一般香港人。但這在任何地方都不是常態,因為走錢很容易帶來各種社會問題,即使是最接近香港的新加坡,監管也比香港嚴;到了相對接近的倫敦,買樓怎樣比香港麻煩百倍,更是明證。

台灣政府、學校、公司等的思維,都是大政府思維,香港人卻從小到大習慣了政府甚麼都不管,依靠自力更生,在大市場當中打拼。同一件事情,香港不用監管的,在台灣不但有明文監管,還往往有五、六個不同部門參與監管,於是文件檔案極多,這就是「跑流程」。在香港人眼中,這自然沒有效率,而且很多事情都要蓋章、要當事人親自親身處理、或起碼必須電話即時溝通,不容許proxy。但在台灣人眼中,台灣是危機感很強的國家,背後沒有強援,也沒有條件學香港那樣當自由港(否則就會輕易被滲透),必須要有足夠保障,才能在微妙複雜的內外環境中生存下去,所以依然深信這套程序雖然冗長,卻是行之有效、必不可少。

5. 台灣除了採取大政府主義,也有很強的社會主義傳統。這是蔣介石失去大陸政權後,痛定思痛,兩蔣時代在台灣也推出了類似耕地三七五減租、十大建設等項目。至於全民健保,更是台灣人最自豪的制度。香港人很難相信,台灣醫療的價廉物美程度,而且幾乎不用排隊,takes for granted,令台灣醫生薪酬也非常平民化,唯一能賺錢的醫生就是整容醫生。有了大量國民福利,台灣人對「你是否台灣人」這問題,就有了眾多關心理由,不像在香港成為「香港人」,其實是沒有甚麼福利的。由於台灣政府以下,不同單位都掌握了不同資源的調配,這也加深了鉅細無遺的文件和申報制度,例如學校老師有權進行家訪,地方里長有權檢查戶籍,這都需要香港移民高度融入本地社會,才能如魚得水。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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