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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後,《大公報》在中國大陸逐步被「奪舍」,各地分店改名的改名、換人的換人,但香港《大公報》反而表面上沒有受影響。不過「表面上」,自然不等於實際上。

如前述,《大公報》在民國時代本來是私人股份公司,1949年後被「公私合營」,大股東吳鼎昌等的股份被充公,張季鸞家族等的股份被賤賣,新政權已經直接擁有了《大公報》。而香港《大公報》自然屬於這個新的股權結構,不過為了符合港英法律,才安排「人頭」作為名義上的股東而已。而任命誰當香港《大公報》社長,自然來自被「奪舍」的公私合營公司大陸總部,也就是直接由國家委派。

不過縱使如此,香港《大公報》品牌和其他大陸分社相比,還是保全下來了,到了香港的《大公報》舊人也相對受到較少衝擊,令香港自然成為大陸《大公報》人的一個理性選擇。不少舊《大公報》人視投奔美國為背叛,但也不希望成為《人民日報》,認為在香港多少還有一些文人辦報空間,生活水平也比大陸好,於是為了理想也好、現實也好,紛紛爭取到香港來。

第一批來到香港的是1949年前舊報社派來開荒的,而後來來到的,則是大陸政權直接派來的。但1949年後幾年、到香港收緊邊境管制之前陸續來到香港的,則大多是用自己的方式和門路走過來的,既不是政權點名指派,又沒有受政權阻撓。

我外公是這類例子。

1949年後,他先從重慶來到廣東,當時《大公報》在廣州有一個辦事處,他在那裏工作,然後找機會申請來到香港《大公報》,據說很快就獲批,這多少和他的工作性質(財務)和家族背景有關。翻查歷史資料,1951年2月前,香港和羅湖的邊境還是可以自出自入的,但已經不斷放風會有正式關卡,所以有意來香港的,都知道在倒數中。我不知道外公具體到來的道路,只知道他先是自己申請到香港《大公報》工作,然後過了一段短時間,才接太太和一對子女一齊到香港來。據家人回憶,當時也有擔心要是不及時行動,可能就走不到了。

這個決定,自然影響了他家庭的一生。雖然他們在香港還是避不過很多鬥爭和痛苦,但和大陸「留下來的人」相比,還是幸運得太多了。這個階段來到香港《大公報》的文人很多,例如陶傑的父親曹驥雲,就是1950年來到香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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