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新香港🇭🇰】「新香港」終審法院國際新法官推介:如何與「新普通法」接軌?(上) (Patre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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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最高法院院長韋彥德(Robert Reed)、副院長賀知義(Patrick Stewart Hodge)上周三(30日)高調辭任「新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即時生效,並隨即獲英國外相卓慧思(Liz Truss)發聲明全力支持。仍未放棄英國護照的「新法律界」「議員」林新強日前接受《明報》訪問時則認為,二人的離去並不是損失,建議可找新加坡、馬來西亞、汶萊等同屬普通法地區的法官來港。
為了響應林議員的「拋磚引玉」,我們不妨認真找一找:究竟哪些國家的法官可以符合「新香港」要求?經過一輪研究,我們誠意推介5位來自普通法國家、適合在「新香港」擔任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的理想人選,假如他們願意來,鄭市長定必深慶得人。
🇲🇾 1. 馬來西亞:上訴庭主席Rohana Yusuf
馬來西亞網媒《當今大馬》因有讀者在其2020年9月刊登的一篇法庭新聞留言,批評該國司法體系,導致《當今大馬》被總檢察長以「藐視法庭」罪名,告上最高級別的聯邦法院。該網媒最後於去年2月被判「藐視法庭」罪成,罰款50萬令吉(約93萬港元)。
參考《當今大馬》判刑當日的報導,馬來西亞聯邦法院派出以上訴庭主席Rohana Yusuf為首的7名聯邦法院法官審理此案。Rohana Yusuf在宣讀判詞時表示,《當今大馬》不能任由其平台為讀者貶低和嘲諷司法體制的討論提供協助。對於有媒體擔憂此案例可能變相限制新聞自由,Rohana Yusuf認為案件提醒了社會公眾,言論自由只能在法律容許的範圍內行使。這一切針對新聞和言論自由的「依法」口吻,與「新香港」司法系統十分「對口」。
🇸🇬 2. 新加坡:高等法院法官Aedit Abdullah
新加坡反對黨人民之聲黨(Peoples Voice Party)黨員梁實軒在2018年11月,於個人facebook頁面分享了一則來自馬來西亞媒體《The Coverage》的新聞,內容稱新加坡總理李顯龍與「一馬公司」(1MDB)巨額貪腐案有關,並指李顯龍曾與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簽署相關「秘密協議」。儘管梁實軒只是轉貼該篇新聞、且未有寫下任何評論,但李顯龍其後仍對梁實軒提出誹謗訴訟。
主審該案的新加坡高等法院法官Aedit Abdullah在2021年3月判李顯龍勝訴,下令梁實軒要支付李顯龍13萬3000元坡幣(約77萬港幣)賠償,並在判詞中指出,此案的其中一個嚴重之處,為梁實軒指稱李顯龍與其他國家的領導人合作,跨境盜用由另一國家之國民所擁有的主權基金。姑勿論《The Coverage》的報導內容是否真確,以及李顯龍作為國家元首應否動輒向反對或非主流聲音的來源提出誹謗,但Aedit Abdullah配合領導人用法律「懲戒」反對派和異見者的做法,頗有「新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影子。
🇧🇳 3. 汶萊:前高級裁判官Nabil Daraina
根據汶萊媒體《The Scoop》去年7月報導,曾擔任高級裁判官的Nabil Daraina以及其妻子Ramzidah Pehin,在2018年7月因多項「違反信託」以及「洗錢」罪名被捕。報導指,Ramzidah Pehin在破產管理署任職期間,曾多次從債務人的賬戶竊取金錢,總額達1575萬美元,Nabil Daraina則負責協助妻子「洗錢」。
在去年7月,二人上訴失敗,Nabil Daraina與妻子最終分別被判7年半和15年的監禁。香港司法界的倒退一日千里,當Nabil Daraina出獄時,其第一手「洗錢」經歷,可能在「新香港2.0」的司法機構十分搶手。
🇮🇳 4. 印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Sharad Arvind Bobde
根據《中央社》去年3月報導,印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Sharad Arvind Bobde在當地最高法院合議庭審理一名被控性侵女學生的被告之保釋申請時,不單建議被告迎娶該名被性侵的女學生,更指法院可為此提供協助。事件傳出後,引起當地女權人士抗議,要求這位首席大法官收回言論並道歉,甚至有超過5000人連署,要求他辭去職務。
Sharad Arvind Bobde其後否認有提出相關建議,更強調最高法院一向對女性予以最高的尊重。對於將來願意願意身敗名裂、跳進「新香港」火炕的海外法官而言,Sharad Arvind Bobde的厚顏,十分值得學習。
🇧🇩 5. 孟加拉:最高法院上訴庭法官Obaidul Hassan
根據《衛報》2014年12月報導,英國記者David Bergman因其之前撰寫的博客和另外兩篇文章「傷害國家感情」,被當時任職孟加拉特別戰爭罪法庭的Obaidul Hassan以「藐視法庭罪」為由,判處5000塔卡(約值當時41英鎊)罰款,或7日監禁。David Bergman在文章中質疑曾被法庭引用的孟加拉獨立戰爭的官方死亡數字,並指真實數字應遠較300萬為低,但這有違孟加拉官方國民教育的定調,結果就被控告。
Obaidul Hassan在判詞中指出,「言論自由是可在出於善意和公共利益的意圖下行使,David Bergman(的行為)既沒有善意,亦沒有涉及公共利益的議題。」在該次針對外國記者的判決後,Obaidul Hassan扶搖直上,並在2020年被任命為孟加拉國最高法院的上訴庭法官。這種敵視「外國勢力」、嚴打「fake news」的「政治覺悟」,無疑會在「新香港」司法機構很吃得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