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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國安法》生效後,原來需要「非常高的門檻」,被捕、被告才可以保釋,變相未審先判、未審先坐,比大陸的「行政拘留」更無法無天。然而從新聞得知,偶爾也有成功申請保釋的案例。

其實,這正是大陸制定「行政拘留」這類舉措時,刻意製造的game theory計算。

中共政權洞悉人性,知道要是一刀切封死保釋之門,也就是任何人被拘捕都「必定」不能保釋,這反而是鼓勵所有人做烈士。然而,只要開啟了一扇希望之門,疑犯只要希望儘快獲釋,就有了合作的誘因。哪怕只有5%案件可以成功保釋,但這已經是「有」與「無」之間的分別。做好了期望管理,之後的「做工作」,就水到渠成。

而且有人可以保釋、有人不可以,從來都是製造分化、猜忌的不二法門。繼續還押的人得知某人保釋了,只要獄警再去放風,很難不往某方面想。用這樣的方式,加上國安法的「篤灰優惠條款」,有關方面要再「做工作」,又是相得益彰。

而且這樣的「5%保釋潛規則」,針對的對象更多是還押者的家屬。他們有時比當事人更期盼儘快團聚,也更有合作的意欲。假如根本沒有可能保釋,他們也就沒有角色;但只要看到「希望」,他們在通訊、探監之時,傳遞的訊息可能就不一樣。

當我們從新閱讀大陸的「行政拘留」案例,就會發現入面彈性極大,基本上是anything but law,一切都是game theory的「程序」。最可笑的是,「新香港」司法系統卻嘗試援用從前的法治語言,去包裝這套荒謬,這本身就是文明世界的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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