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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諾貝爾和平獎提名人」是一個很有趣的銜頭,我聽過不少演講,講者都以「曾獲諾貝爾和平獎提名,以表揚某領域的貢獻」為主要生平介紹。但這些人的份量,可以有很大落差。一些本地媒體介紹諾貝爾和平獎提名時,強調門檻「很高」,但事實上,門檻相當低。

翻查諾貝爾和平獎的官方網頁,有資格提名的包括各地大學教授(特別註明榮休教授、正教授、副教授三個職級),前提是任教和「和平研究」的相關科目,包括歷史、社會科學、法律、哲學、神學、宗教等,以及各地和平研究所、外交研究所的所長。換句話說,連我這樣的人,也有資格提名諾貝爾和平獎;只要每年提名一個朋友,十年後就可以認識十個「諾貝爾和平獎被提名人」,再安排他們巡迴演講,實在符合可持續發展的原則。

另一個提名類別,來自世界各國的國會議員,與及主權國家的政府內閣、部長級成員。這裏列名是國家級議會,地方議會不在此列,所以香港立法會議員是沒有提名資格的。但中國人大絕對是國際認可的國家級立法機關,港區人大代表例如田北辰、譚耀宗、鄺美雲等,就有提名諾貝爾和平獎的資格。至於全國政協,雖然是諮詢機構,但也有不少西方研究將之列為等同於英國上議院的存在,政協委員是否能夠提名,相信要測試過才能確認。

換句話說,港區人大聯同幾位國際關係教授,大可以提名斯諾登獲諾貝爾和平獎,絕對政治正確、能為美國帶來尷尬之餘,也確實有道德高地;甚至提名梁振英、林鄭月娥等,也輕而易舉。

美國國會有100位參議員、435位眾議員,提名任何人競逐諾貝爾和平獎,本來就是他們政治平台的籌碼之一,關注古巴議題的會提名人權份子,關注勞工、女權的也會提名相關人物,對他們而言,完全沒有任何成本,又能各取所需。

至於香港反對派領袖,幾乎肯定會獲得各國大量提名;假如黎智英被重判,明年得到和平獎的呼聲大概很高。至於其他香港抗爭者,繼續獲得諾貝爾獎提名,相信也是必然之事,至於勝算如何,就是另一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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