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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晚舟和兩名加拿大人質同步獲釋,不少人都好奇,根據中國說法,這兩人一個剛判了監禁11年、另一人則尚未宣判,究竟是怎樣「依法」讓他們立刻離境?

現在官方終於有了公佈,說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11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66條、第80條,「依法」執行人民法院的「取保候審」決定。

也就是未判刑的,可以以人士、保證金申請「保釋候審」,期間只要有護照,自然可以離境。就算是已經判刑的,同樣可以申請保釋,只要當局又神奇地沒有扣留護照,又是可以自由離境。換句話說,只要中國政府願意,隨時可以拘捕任何人、而且無限期拘留;但只要願意,同樣可以任何時候放人,一切都是「依法」。

而且中國不同美國,必定需要當事人寫認罪書、悔過書,才可以進行上述「程序」,通常還有錄像認錯視頻,去公告天下。例如被拘留的香港前英國領事館職員鄭文傑,認罪視頻就被有關當局刻意發放到廣為流傳。

這種有中國特色的法治觀,已經出現在香港。所有人都是人質,所有人都隨時可以被割韭菜,因為背後潛台詞就是一切都是屬於國家,個人都只是「暫時代管」一切,包括資產,與及自己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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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s

K小白

共你老母個產囉🤣🤣🤣

Cecil Ma

但係又准許一架疑似美籍的Gulfstream V入境在天津等候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