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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怕只是一年前,誰想到香港警察可以堂而皇之、大義凜然地衝入六四紀念館「搜證」,把趙紫陽、司徒華等紙板公仔煞有介事的拿去當作「勾結外國勢力」的「證物」?有誰想過支聯會這個「大中華膠和理非」元祖組織,居然會被政權當作「外國代理人」?有誰想過一條《港區國安法》,居然可以隨便指控任何人是「外國代理人」、再公然要求身邊人提供資料「篤灰」,拒絕就範就要連坐,甚至罪加一等到「顛覆政權」?昔日政府中人也無不說哀悼六四,誰想到今天這個小政權已效法北京最新定性,說六四是「顏色革命」、「外國勢力煽動」、「暴徒恐怖主義」,然後市民再說六四真相,居然會被當作傳播「fake news」?

在這個公然顛倒黑白的時空,六四的回憶,卻又忽然得到遠比六四豐富、與時並進的意涵,聯繫了「大中華」、「本土」諸般不同派系。政權的說法太荒謬、做法太不堪入目,「新香港」反而得到全新的價值:作為記憶之戰的主戰場。

假如沒有戰士,戰場是不會出現的。這時候,實在對全體支聯會常委肅然起敬,而我深信無數曾經為六四落淚的建制派,雖然形格勢禁,但只要良心未泯,心底裏也不至於是非不分。至於公然嘲笑政權擬控告她「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坦然要把法庭作為歷史辯論場的鄒幸彤,尤其顯得香港人前所未有的高大。

雖然國安法的法庭和西方不同,可以秘密審判,可以「送中」,可以不讓記者家屬旁聽,可以不設陪審團,可以拒絕媒體報導,令「法庭自辯」這個文明國家的政治犯常設項目,可以廢掉大部份武功。但這時候,一個人假如有鄒幸彤的勇氣和法律知識,卻會發現《港區國安法》畢竟要在普通法的包裝下「審訊」,加上遊戲規則尚未完全確立,總有比中國大陸略為彈性的空間。例如她的最新社交媒體說話,就是透過律師向全世界分享。不少被還押的人被逼滅聲,就是因為擔心任何說話都成為新「證供」、任何組織聯繫都會加重自己罪名,但假如豁了出去,卻依然可以從獄中辯論。

當然,政權早晚也可以要法庭下令禁止報導某人一切資訊,又或為其傳訊當作從犯看待。但到了那時候,去到咁盡,技術上卻又會把鄒幸彤變成類似「黑俠梭羅」、查巴達游擊隊領袖Marcos那種無處不在的icon:任何海外港人都可以說是得到鄒幸彤傳書或佈夢、繼續與政權的六四歪理辯論。當獄中人不在乎被連累,政權在香港(暫時)畢竟未能公然酷刑折磨,整場歷史的辯論,就會張力十足。

到了上庭之時,國安法指定法官畢竟也是要判案,控方畢竟也是要舉證。究竟支聯會怎樣會成為「外國代理人」?是有現金流的充足物證?還是被濫告十條罪的還押人證?法庭會否辯論六四當日發生甚麼事?控方證人是否傳召問米婆請李鵬、趙紫陽「作供」?能否請天安門母親、吾爾開希、王丹作辯方證人?即使不讓他們入境,視像作供是否可以?辯方律師在法庭上播出他們的說話又是否可以?這樣一場鬧劇,肯定會載入史冊,足以摧毀中國剩餘的軟實力。

香港在關鍵時刻,傳統精英難得有鄒幸彤的勇氣,令人意外又感動。對比現在主導這一幕清算六四、昔日最喜歡以年年考第一自詡的鄭市長,令人慨嘆同一個國際都會、同一種高材生背景,下場可以如此不同。人生意義確有輕於鴻毛,亦有重於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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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llanelle Polastri

很遺憾中文讚嘆人英勇的詞語都很父權,但周幸彤實在是一夫當關的鐵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