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緣家書🇦🇫🇭🇰】向林鄭月娥學習:塔利班記者會語言偽術賞析 (Patre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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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利班對阿富汗「二次解放」,阿富汗神學士喜迎來「二次回歸」,在彰顯「全面管治權」後舉行第一次記者招待會,嘗試表現出「務實理性」的一面。這一切情節,香港人應該非常熟悉,感覺非常「親切」,當中國政府以塔利班為盟友、以「新香港」為「示範單位」,塔利班發言人穆賈希德(Zabihullah Mujahid)的語氣用字,體現了大家熟悉的「鄭市長風格」,正是「新時代特色」。我們有幸活在大時代,應該好好賞析,以下十點,尤為必學:
1. 塔利班發言人表示:「經過20年的鬥爭,我們解放了國家、並驅逐了外國人」,之後就是「愛真主者治阿」了。這和香港主權移交23年後,終於落實國安法、「擊潰外國勢力和外部勢力」、「確立愛國者治港」,精神完全一樣。
2. 塔利班發言人表示:「我們正在籌組政府體制,我們的領導人們正在慎重運作政府體制的進程,政府官員將重返崗位,包括女性在內的所有雇員,將回去工作」,這裏的「慎重運作政府體制的進程」,自然就是阿富汗版本的「完善制度」。正如在「新香港」,全體公務員都可以順利過渡,「只」需要集體宣誓效忠,被奪舍之後,就可以繼續工作。
3. 塔利班發言人表示:「在伊斯蘭教法體系下維護婦女的權利」,用「新香港」術語,也就是「依法」。「依法維護香港市民的公民權利」,也就是「根據國安法在任何人都可以隨時還押的前提下」,去「維護」政權說市民還有權利的權利,塔利班依伊斯蘭教法法,香港依國安法,殊途同歸。
4. 塔利班發言人表示,「尊重」私人媒體運作,只要媒體「平衡和公平」地報道就可以,「如果他們是公平的,他們可以批評我們」,但「不要對我們不利」。在「新香港」,自然「依法」享有新聞自由,《蘋果日報》因為「違反國安法」、「對我們不利」,所以就「不是媒體」、失去「批評我們」的權力,塔利班治下的「忠誠反對派」,必須以此為鑑。
5. 塔利班發言人被問及會否庇護蓋達或其他激進份子,就說「阿富汗的土地不會被用來對付任何人」,他自然知道蓋達對付任何人的時候,只會在某地發動襲擊,「阿富汗的土地」是不會被直接使用的,他們住在阿富汗只是「依法行使權利」,兩件事不能混為一談。正如「新香港」的《反外國制裁法》,鄭若驊強調是「反制」、而不是「對付任何人」一樣。
6. 塔利班發言人說「為了阿富汗的穩定和和平」,已經「赦免了所有人,不會有報復,不會有人敲你門」,包括與美國合作的阿富汗人。這方面,比起強調「除了鬥爭、別無他法」的「新香港」國安公署署長,似乎塔利班還要「寬容」一點,連「針對一小撮人」也沒有說,對象是「所有人」。但魔鬼在細節,其實塔利班說得很清楚,假如「任何人」破壞阿富汗的「穩定和和平」,就已經違法,自然不再是特赦對象。
7. 塔利班發言人表示,女性「將活躍在我們的社會中」,在衛生、法律、教育和警察部門都是「需要的」。這就像「新香港」強調要「忠誠反對派」去飾演「多元」角色,前提是不能有影響力、不能「違法國家安全」,然後在衛生、法律、教育和警察部門,都是「需要的」。
8. 塔利班發言人表示,「這些有才華的年輕人是國家的資產,希望他們可以留在國內」。鄭市長本來也說尊重年輕人,但慢慢就承認他們「no stakes」;本來也叫人不要移民、貢獻國家,慢慢就變成「想走就走」,只是以沒收MPF、機場特警等種種手段盡力降低數字而已。
9. 塔利班發言人被問及領導人如何產生,表示將通過「磋商」制度,估計需時兩、三日,相信塔利班不會像現有阿富汗政府那樣,通過民主選舉產生,即使有一個程序,也一定有一個塔利班「提名委員會」去甄別候選人。這和「新香港」的選舉制度,採用「有中國特色的民主機制」,去「磋商」一個行政長官,都是同樣「高」質。
10. 塔利班發言人表示,阿富汗人「可以滿懷欣喜重新開始日常生活」,宣示新時代已經到來。鄭市長有「美麗新香港」,塔利班有「欣喜新阿富汗」,都是中國人民的目的地,「一帶一路」東西兩大「洗錢」重鎮,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白手套」,靠佢地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