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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庭同一日傳來兩宗消息:被控「唱歌賄選」的黃耀明被律政司撤控,條件是自簽保釋和18個月守行為;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的鄒幸彤,在被未審還押兩個月後終於獲批准保釋。

這令我想起每次談論這些案件的荒謬邏輯時,特別是在社交媒體,無論是Facebook、IG還是YouTube,總會有一批人無限放負:「反正法治已死,香港早就不講道理,還說這些來有甚麼意思?」

上述論調,背後顯示的價值觀,其實和共產黨的唯一核心信仰:唯物論或「唯現實觀」,非常吻合。假如做唔做一件事、說不說一句話的唯一基準,就是「有沒有用」,還要是「即時有沒有用」,那麼此刻只應該做一件事,就是徹徹底底的投共入黨。假如因為明天看不到成果就變得犬儒,做回港豬,只關心吃喝玩樂,和自命清高的嘲笑還在付出的人,這種價值觀,同樣非常共產黨。

香港面目全非,不可能再回頭,明天只會更差,這都是人所共知。但與此同時,香港人相信的信念,卻反而傳遍全球,這是牆外的事;而牆內之所以還與大陸不一樣,則是因為還有人顯示種種態度:不一定是直接抗爭,也包括不同顯示香港人自由主義思想的行為。有時候做一件事情,正因為不知道有何效果,才會出現意料之外的成效,但假如甚麼都是放負,卻注定只有一個下場。

黃耀明案之荒謬,在於根據法律條文,實在是太過明顯的選擇性執法,加上建制派律師如湯家驊的論點實在太流,任何受過基本訓練的法官,都不可能解釋為甚麼不控告李家仁醫生和其他所有建制派案例,而這些案例的舉證,極其容易。假如不是大家努力把這些案例發掘出來,做好「膠事認真來辯」的思辯練習,律政司研判後續時,也可能不會立刻輕輕放下。當然,假如是「非做不可」的大案,自然不惜一切,但任何事情都有成本效益。當這宗案的成本效益不大、代價太大,就容易另外處理。

鄒幸彤案不能保釋的荒謬,也是同一原因:這宗案和「保釋門檻相當高」的國安法完全無關,甚至也和國安警完全無關,沒有任何remotely relevant的理據,採取不同的保釋標準,也就是根據香港法律,幾乎沒有不讓她保釋的道理。依然不批准保釋,自然是「大時大節就要行政拘留」那種「中國特色」,但要是如此輕微的控罪,也要長期還押多一兩年到審案變成常態,客觀上,只要多幾百人以身試法,香港監獄已經供不應求。本來的算盤,大概是純粹把人嚇倒,結果卻是把一個本來沒有多少人認識的鄒幸彤,因為她異乎常人的積極和信念,變成難得地國安法後還能冒起的抗爭英雄。

道路雖然崎嶇,但善惡到頭終有報,勿以善小而不為。互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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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s

CF and WS

真希望沈教授這篇反擊放負的文章,能夠讓每一個犬儒主義者都讀到。(當然,佢地會唔會回轉則是後話啦...)

James Green

講得太好了。 不過放負亦有本能心理上的原因。以"我一早估到會咁咖啦" 呢個point, 心理上抬高自己,去抵消外在環境帶來的不安。但就算出於無意,放負的人都應該注意,一大群人一齊放負,就會將社群成個momentum浸下去。 "勿以惡小而為之"

Chung

希望可以公開呢篇,大大巴打醒班放負撚。

SiuMing Jen

thank you! // 道路雖然崎嶇,但善惡到頭終有報,勿以善小而不為。互勉之。

Thomas Leung

如十年中所說,唔好慣。

Chan Ivan

希望教授可以再解釋多少少黃耀明嘅法律狀況, 撒控又守行為咁即係 逼黃耀明承認佢嘅行為係違法?但係又因為唔夠料告得入所以撤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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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主義是不能解釋同理心,信仰,愛

44yen

thanks for the reminder

George

教授要forward呢篇文章給你曾經形容為「新一代最有個人風格的作者」,但係堅守信念港人眼中係「香港第一犬儒怨婦,放負KOL」健吾睇吓。

Dada Ho

我覺得。如果明gor都入罪,就是最好的離港背書理由。簡直莫須有,我希望明gor還可以出境吧

Kin Li

堅持,直到煲底相見!

Anonymous

Well said !

Chow Sindy

放負沒問題, 但最緊要是齊心在可以做(例如支援等)的範圍内,盡量去做!

hk pig

"自命清高的嘲笑還在付出的人" <-- 這人之前叫人不要移民, 說自己會同中共deal, 叫人信佢, 又對走的人冷嘲熱諷, 最近就說自己一直都計劃和選緊地方移民.

Byron Tsang

以下為我嘅理解,有錯請指正。 如果法官真係要堅守普通法原則的話,「選擇性執法」不是他們可以控制的範疇。他們只需要為檢控方提上法庭的疑犯和證據宣判。 「選擇性執法」雖是「選擇性執法」,但被檢方提上法庭的人很有可能真的犯了法(或用控方邏輯演繹的法律是犯了法,而辯方又未能提出甚麼合理疑點反駁)。至於「社會上有其他建制派都係咁做你又唔拉?」呢種「魚蛋論辯護」其實不是「選擇性執法」的solution,畢竟大家都明白這是「選擇性執法」 -- 拉你犯法+法官罰你是一回事,拉唔拉藍絲是另一回事。

Wendy Lam

去到今天,我哋當然仍然要講道理! 多謝教授!❤️🙏

jenlei

感謝教授的提醒,一息尚存,抗爭到底!堅持下去!

德州公

//反正法治已死,香港早就不講道理,還說這些來有甚麼意思?// 以前嘅我無知,誠實講我都係咁諗. 但係世事剎那變化,就算係雷暴天氣,間中都會天晴,或者風向改變雨勢減弱. 你要去觀察去關注去留意,你先至會知道發生乜事. 而唔係將個頭塞入沙堆,同自己講都落雨雷暴大風,仲留意嚟做乜?時刻 aware, 時刻知道變化,時刻活在當下(哪怕係打緊 8 號波),先至係我認為嘅正確人生之道.

KW

感謝教授仗義執言 完完全全可以想像到講咗同冇講肯定 make a difference

K小白

沒有一蹴而就的捷徑 現在就是“活在真相中”嘅時候 鬥長命,堅持香港人嘅identity 讓世界看見 可能這一代不行,還有下一代,還有世世代代,只要有“香港人嘅信念” 我在那裡,那裡就是香港 至少本人無見過“不滅嘅王朝”

Step

不管留港或離港,這篇都真係很值得思考,謝謝沈教授

Henry Tsui

活在共土, 令世人知道, 共国多老土?

Jackie Hui

呢篇非常警世文非常好。 觀察身邊亦有不少放負人,我會認為佢哋都係好,只係心臟不夠強大,希望我地都可以多啲關心身邊嘅人,比到佢哋多啲力量去抵抗世間嘅邪惡,走向真實、良知、正義。 每日同人傾吓計,尋找下對方嘅感受、擔憂、理想、誤解,適當嘅時候注射強心針,暫時認為呢個習慣非常之好。

悉尼 袋鼠

「膠事認真來辯」的**思辯練習 ** 😻 正

Andrew Wong

謝謝教授好文 提醒了我地一班留在此地的人要繼續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