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緣家書】「鄒幸彤立場與支聯會相反」:支聯會蔡耀昌的公關 (Patre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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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被警方拘捕,「涉嫌宣傳或公布未經批准集會」。支聯會秘書長蔡耀昌表示,「鄒幸彤近期的言論並不代表支聯會、立場甚至與支聯會相反」,說「並非與對方割蓆」,但「作為一個組織,要清楚向公眾表達立場」。
這樣的聲明,客觀效果很令人遺憾。
支聯會以組織名義申請舉辦集會被拒絕,組織不能舉辦集會,這訊息非常清晰,即使是鄒幸彤也說過很多次。她以「個人名義」打算到維園悼念,自然就是「不代表支聯會」;至於警方拘捕她說她「宣傳未經批准集會」,那只是警方的判斷。
蔡耀昌的說法,有以下問題:
1. 在支聯會,領導層包括目前坐監中的主席李卓人、坐監中的副主席何俊仁、剛被捕的副主席鄒幸彤、還有緩刑中的秘書長蔡耀昌,四人官方職務都是「發言人」。鄒副主席以個人身份發言,另兩位主席、副主席相信此刻不容易直接聯絡,為甚麼蔡秘書長卻可以「代表」支聯會?
2. 鄒幸彤在訪問一直強調自己是「個人身份悼念」,不會強行用支聯會名義繼續搞集會,而且自己也沒有宣傳「集會」,只是一個人入去悼念,正如蔡耀昌也說過以自己的方式悼念六四。那他們的言論其實有甚麼分別?此刻割蓆,邏輯上就是暗示蔡耀昌的「個人方式」才不是非法集結,哪怕二人的用字其實大同小異。
3. 其實,說鄒幸彤不代表支聯會已經很直白,再說「立場甚至與支聯會相反」,未免太over。鄒幸彤的「立場」就是支聯會的五大綱領,怎可能「與支聯會相反」?就算是她以個人身份走進委員悼念,這只是表達方式的問題,而不是「立場」的問題。何況這表達方式,也不會「與支聯會相反」:支聯會有沒有官方勸喻所有人「不要六四晚上進入維園」?沒有,只是提醒要依法悼念。鄒幸彤也強調依法,認為自己走到某個地方拿起蠟燭是法律賦予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