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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幾乎年年出席六四晚會的湯家驊大律師,昨天溫馨提示香港市民,怎樣的情況下參加六四晚會可能「違法」,令人大開眼界。由於太過精彩,必須仔細閱讀:

1. 「由於警方已經否決了支聯會的集會申請,任何人都不應該聚集,否則會違反『限聚令』甚至《公安條例》。」

  • 警方否決了支聯會的集會申請,也就是當日時段不會有支聯會舉行的合法集會,但怎可能影響「任何人」在同一地方出現?這邏輯是否代表警方否決了任何集會申請,那個地方的那個時段,就要一個人都沒有?

2. 「違法視乎大家有否協議或組織。例如大家同意我們有一百人,分開十組,每十個人去一個地區進行同一件事,不好意思,有機會觸犯串謀干犯限聚令,是一個違法的行為。如果有一千人分十個區,每區有一百人,有一個這樣的組織,不好意思,亦有機會觸犯干犯非法集結,甚至是暴動罪。」

  • 根據上述邏輯,如果我們有一百人,分開十組睇歐聯決賽,難道就是「非法集結」甚或「暴動」?

3.「如果大家都穿黑衣,做一件事,你是會引起一個嫌疑,招惹這些嫌疑上身被捕,係唔會得到社會同情。」

  • 為什麼穿黑衣會「引起嫌疑」導致「被捕」?假如我只有黑色衣服(我確實九成衣服都是黑色),是否要為了「避嫌」而全裸出席才不會被捕?外國遊客穿上黑衣路過無故被捕,假還「不會得到社會同情」?我怎麼知道明天白色又是否「引起嫌疑」,是否政府要每天公佈「嫌疑顏色名單」?

4. 「在《港區國安法》之下,其中一個犯罪元素,是有否擁有顛覆國家政權的目的,如果市民組織、策劃,並期望很多人認同顛覆國家政權的目的,就有可能觸犯國安法。」

  • 湯家驊曾是公民黨核心成員,公民黨希望成為香港的執政黨,而中國憲法寫明香港特首沒有政黨背景、執政黨只有中國共產黨,根據這定義,公民黨是否「顛覆國家政權」?然則哪怕是促進香港民主化,是否已經在「顛覆國家政權」?

5. 「對於叫喊『結束一黨專政』口號會否違反國安法,湯家驊認為有關口號明顯違法中國憲法,而及一國兩制體系下的香港《基本法》,如果你做違法的事去表達呢個理念,你都係有機會犯國安法。一黨專政是憲法寫明的根本原則,如果聲言結束一黨專政,就代表當事人不接受憲法條文。」

  • 中國憲法寫明的根本原則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多黨合作制」,「一黨專政」正如中聯辦前主任王志民所言,只是一個「偽命題」,一個偽命題怎樣違反憲法條文?何況港區國安法並沒有把違反中國憲法列入罪行,根據湯家驊的邏輯,反對中國大陸行使死刑,是否也是「違法違憲」、要拉要鎖?

6. 「就算『六四紀念館』改為會員制,都不代表不必理會《公眾娛樂場所條例》,因為任何人如果獲得准許,無論是否需要付費而進入公眾場所,都要符合相關條例要求,包括要領取牌照、要遵照消防要求。」

  • 假如這樣理解《公眾娛樂場所條例》,警隊開放日有沒有娛樂牌?現在無數以會員制經營的會所,都是以會所條例經營,是否明天開始一律要改為申請公眾娛樂牌照?

這真的是普通法訓練出來、曾經德高望重的資深大律師嗎?

Comments

Sf yip

共狗🤮

Neil Chu

👅💩💩💩💩💩💩

Kenneth

俾人揸住春袋……

Samuel C

7月1日支聯會要申請集會, 任何人便不能集會。

Shirley

請問,我在六月一日加入Patreon 時錯誤付了兩次費用,US$10+ US$10。可否退回US$10款項,或撥入下個月作月費?

Pal Dou

叫佢做大律師,簡直係對英式法律制度嘅侮辱。

CP Leung

南深圳人治下你犯唔犯法係畜牲決定

WHO ?

一向對淚灑雪廠街這類流言輕笑置之,但現在寧願是真的,至少這樣還能對人性保留最後一點信任

Patrick Lam

教授你琴日都講,香港的事情是不容討論,甚至辯論。教授甘硬頸. . .。沒辦法,唯有以後也看你的文章。

Patrick Lam

我唔明。當它們的子女要為它們立傳,當看見自己的父母,對同一件事的看法,隨著政治的需要,可以巴黎鐵塔反轉再反轉。咁點寫呢?

Wendy Lam

佢哋拉咗鄂鄒幸彤!😥😥

jkXtra

佢嘅生存主要係告誡大家千祈唔好衰十一

Jasmine Chu

睇超級血月嗰日,好似大發慈悲喎!

Patrick Lam

唉!求仁得仁吧!我唔知。係唔係早已準備了律師給自己。

N. Chow

資深大律師?唔好講笑啦,佢而家只係狀棍一隻

Francis Sham

他還是普通法律師嗎?還是一個比忠誠廢物還不如的奴才?午夜夢迴,不知他如何面對曾經年年和他的同道出席64集會並大力煽動香港人參加。

Joan

黃婆婆一個人都可以話群聚被拉,仲有乜嘢唔可以發生! 南深圳!

Jon T

He is just another bootlicker using the platform to advance his self-interest. He sees no issues to betray his previously held principle for political capital.

cho

Another sample of braindead bootlicker

miuying yu

出自位居十一的大律師之口,倍感荒謬!一切出於政治需要,不過有違常理。

悉尼 袋鼠 (edited)

Comment edits

2021-09-02 12:15:02 湯家驊嘅數學邏輯: 11 > 64
2021-06-04 14:08:10 湯家驊嘅數學邏輯: 11 > 64

湯家驊嘅數學邏輯: 11 > 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