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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作為香港和理非身份認同的六四晚會,在「新香港」可能成為絕唱,支聯會可能被取締,而談及六四晚會是否合法,也越來越多問號。被問及「結束一黨專政」是否違法,鄧炳強說「視乎多個因素,包括內心動機」。這樣的「法律」,即使是一年前,還是叫人匪夷所思,現在卻已經成為「常態」。

法律之所以神聖,在於它的可量度性、客觀性,而且疑點歸於被告,必須到了無合理懷疑才能定罪,而這些本來的common sense,經過過去一年,都已成為奢侈。由於正常法治講證據,我們都習慣了「不論動機、只談證據」的法治精神。而「內心動機」,即使是本人,都是不可能客觀研判的。鄧炳強此刻的動機是甚麼,就是問他自己,又真的能知?

奈何中國共產黨的法律,就是一切訴諸「動機論」。假如「動機單純」,即使斷正,也視若無睹;同樣叫「平凡六四」,梁振英和黃之鋒的待遇,天淵之別。只要被判斷「動機邪惡」,他做的任何合法行為,都可以有罪。這樣的邏輯,本來只會在喜劇、鬧劇出現,現在就是法律。

其實我清楚記得,建制派中人談這類口號時,本來是有line to take的:由於鄧小平說「共產黨是罵不倒的」,當時理解是黨可以任罵,as long as 沒有具體行動backup。因此,叫「結束一黨專政」假如只是個人罵罵,字面解釋是沒有問題的;而且技術上,中國並非「一黨專政」,而是行「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多黨協商制」,所以這口號也可以說是偽命題。除非說支聯會有策劃「政變」的具體行動,但他們辦的和理非晚會,無論怎樣聯想,都達不到這樣的效果。

然而到了今日,連以上已經非常牽強、但起碼還算有個準則的說法,都一筆勾銷,變成單純的讀心術,「我話你有罪你就有罪」,而且說的人臉不紅氣不喘,道行非常高深。這樣的「依法治國」,說白了,下一代只會學懂一條準則:弱肉強食、成王敗寇,如此社會,如何自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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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s

James Lo

真犀利,鄧署長果然已經到達上帝給程度。相信只有上帝先至可以能夠完全洞悉每個人心裏嘅動機,果然有啲咩署長就有點嘅下屬

Gary Lee

一個人犯唔犯法點解唔係問法官要問警察?

bugs bunny

n 年前睇張偉健果套軍閥劇,"誰大誰惡誰正確"呢句野不斷出現,而家睇返轉頭佢係預告比我哋聽將會發生咩事。

Wendy Lam

習🐷頭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

Patrick Lam

也沒什麼不好。換過一套遊戲規則吧!不講邏輯,法治。只講關係,立場。曾幾何時,我們也熟悉這套規則的。以為今生也用不上了。但要在南深圳落戶,我們要再次熟悉,而且,應會比它們運用得更好!

Ed Cheng

誰大淮惡誰定法!共狗說了就是法!

MW

唔係廢物都唔忠誠 ,又見一例! 此人最大 貢獻 ,就是加速把香港的quality curve加速拉低。

George

沒有動機論,亂搬龍門就變成無根據。如果只有動機論,對敵人只能限於打口水戰。所以佢哋永遠係中共「依法辦事」最佳工具,互為因果,缺一不可。

Rachel P

「平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