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時空🇭🇰】南深圳無知、涼薄、冷血、刻毒範文:屈穎妍評胡志偉被拒送終 (Patre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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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個指黑為白的社會,良知的喪失,可以去到幾盡?屈穎妍女士這篇範文,值得大家珍藏。
胡志偉未被定罪就遭無限期還押,已經數月,期間父親病亡,身為獨子更不獲准出席喪禮,人神共憤,連建制派如詹培忠也批評不近人情,此事之是非黑白,涉及基本人倫、人禽之別,理應是少數超越黃藍的共識。
但在南深圳,就連這樣的同理心,也不再存在,而且還要繼續上崗上線。
屈小姐認為,胡志偉「身負五條控罪」,就是「國安重犯」,完全不理會任何無罪假定,然後根據這「邏輯」,這些人就一切人權都會失去,完全不理會香港昔日簽署的一切公約。這是無知。
屈小姐認為,假如胡志偉獲准出席喪禮,那「今次嫁女、下次生仔」、「日日懲教囚車周圍飛」、「這裏不是酒店」、「考慮不是心情」,如此胡言亂語,不看一駁,更與懲教處網頁聲稱的人性化管理徹底背道而馳。假如是這樣,何不乾脆所有囚犯都不能送終?這是涼薄。
屈小姐認為,「想一家人辦喪事都齊齊整整?很簡單,不犯法就能如願。」胡志偉犯了甚麼法?一堆政治莫須有指控,就要「一家人辦喪事都不能齊齊整整」,連日軍也沒有這樣的法律,這其實是說假如「唔聽話」,就連喪事權都一併失去。這是冷血。
屈小姐認為,胡志偉申請外出出席喪禮的同時,「大張旗鼓公告天下」、「社交媒體已公佈時間日期」,這是「以公眾壓力逼懲教處就範」。一個在囚人士,憑甚麼「公告天下」?難道喪禮不能列出時間地點,訃聞也不能刊登?這豈不是要死去的家人連坐?那豈不是胡志偉的任何親友說一句話,無論他是否知情,都會令他進一步失去僅有的寶貴親情、友誼和自由?這是刻毒。
但這樣的人,卻是「新香港」/ 南深圳權貴奉為「活魯迅」的「筆聖」。而以上的邏輯,和南深圳教育局的範圍一脈相承。假如有真心相信以上邏輯的人,還可以算是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