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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 Vs 依法治國,其中一大不同,就是選擇性執法。一些國家的法律條文涵蓋範圍包羅萬有,假如全都執法,全國人民都要送進監獄,所以總是以「法律」招呼異見人士。法律之下人人平等,在這種國家連技術上也不可能,結果法治之外衣,只是裝飾人治之實。而舉國上下,對這樣的性質,全都心照不宣。

但香港一年內由法治徹底淪為人治,速度還是太驚人。那些「國安法」案件已經非常荒謬,然而今天這宗阿布泰案,明擺著以公權力打壓商業行為,卻會令一般人感覺更貼身。

根據案情,南深圳海關以「未有按消費品安全條例貼上足夠標籤」這種雞毛蒜皮的罪名為由,動員過百名貿易管制處人員,到阿布泰全港26間門市及倉庫,檢取(充公)市值近百萬貨品,更到辦公室拘捕公司負責人。這樣的罪名,放在任何公司都很容易出現,通常是接獲舉報,才慢慢調察,然後頂多口頭警告了事。現在卻勞師動眾、又拉又鎖、而且連倉庫中的存貨也要撿走(不可以人家上架時才貼上標籤?),又「剛巧」在阿布泰大量入貨準備明天泰國撥水節前行動,選擇性「依法」,進行的淋漓盡致。

而且這次的執法單位海關,以往普遍相對處於極權打壓的後方,這次卻高調出擊,既反映南深圳全線執法單位都要戰狼化,也格外有象徵意義。阿布泰老闆本來就是海關人員,熟悉海關條例,卻偏偏要動用100名海關人員以這類接近莫須有條例招呼前同事,教人想起源出ICAC的林卓廷,偏偏要被ICAC拘捕。何其諷刺。

更可怕的是阿布泰老闆早前已被國安法拘捕,雖然獲得保釋,保釋條件卻相當嚴苛,包括要他社會上消失,不能發表任何評論,而且是不能發表任何直接/間接評論。現在的極權,卻甚麼也做得出,反正毫無制約,毫無顧忌。假如阿布泰出post評論這案件,被法庭看作老闆的社會評論,是否就足以取消保釋?但假如阿布泰一聲不響,還是會被媒體報導,是否也能借刀殺人?我們一切都不知道,反正這樣的社會,早已沒有常理可言。

背後的message非常簡單:在南深圳要做生意,就不要碰政治;其實在南深圳的任何人,根據政權意願,都應該乖乖做順民,否則後果自負。商人要安全,一定要像中國商人,與一切政治不安全元素割蓆;投資要安全,同樣要極度政治正確。

港英時代,還能容許大量紅色商人在香港致富(例如霍英東),也容許港英法律制度保護共產黨員(例如李柱銘就以為左派工人打官司起家,千里達華裔陳丕士律師也多次為大公報打官司),由於保留了一線生機,社會才得以透氣。

但這種智慧,在極權之下,毫無存在價值,一切有權用盡,這樣的水平、這樣的文化、這樣的質素、這樣的胸襟,假如世界都接受「這一套」,不啻人類文明的滅亡。

Comments

Meow

沈博士,千祈千祈唔好返南深圳

Sf yip

好sad 😔

PK

對,好sad! 海關會不會感到可恥!?

Sandra Ng

中共根本是人類中的癌細胞,比恐怖組織為禍更大

SiuMing Jen

近來總感覺每日都好像回歸一次大陸.... 每日都革一次精神上的命... 心情很是煎熬...

CP Leung

大家記住要懲罰阿布泰

Gary

眾新聞中國組,近日報導国內民企大午集團如何被官方接管,共佢嘅産。起因大概只係同政府有土地糾紛,老闆鬧是過啲公安,然後被拉,再接管埋間民企,一分一毫都要政府批! 所以從阿布泰䅁,可見南深圳在“法治”上與内地極速融合!

nomadichker

開始課金遇上樽頸,patreon(s) + X新聞 都用了好多錢,當阿布泰出事,又想懲罰,大家平時會點樣調配資金 ?

Franco Ng

在港營商的,自然要計算風險與利益是否平衡。若然在港比國內的的險相約、甚至更高,何解要選擇在香港做生意呢?橫掂都係要同野蠻人做,不如索性上國內做,成本比香港低,利錢更多吧!

Abby C

海關記者會,以為破左咩犯毒集團

Jackie Hui

課金係其中一種支持,按自己能力去做,好似何桂藍咁講,坐直飲水,照顧好自己,自己OK,又可以做多少少,多少少就OK

Patrick Lam

變相幫亞布泰宣傳,幾十萬當賣報紙。要多謝共產黨。

吳港生

其實香港比國內風險更大。港共政府系低級共產黨 佢地不但太Eager to please 容易犯錯, 同時也沒有真正共產黨員豐富管治“經驗” 所以所有佢地搞出黎D野都系爛尾 永遠達唔到效果 反而有更多後遺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