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時空🇭🇰】人類文明創舉:南深圳投白票都犯法? (Patre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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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正進行前所未有的實驗:一個理性文明的社會,要光速走極權的一套,卻又要保留昔日理性文明的裝飾,引申出來的鬧劇,令我們的每一日都是愚人節。
最新例子是南深圳政治幹部曾某,聲稱要「採取措施,依法規管操縱、破壞選舉的行為」,包括考慮就選民投白票進行監管。
這是創舉。
世界各地,確實有地方法例規定不投票要罰款(例如澳洲),目的是推高投票率、加強公民參與,但前提是這樣的法例是經過民意授權的國會通過,他們的選舉也是真正的選舉。此外,也有獨裁國家規定不投票者需要合理解釋、否則獲罪(例如北韓),但在北韓不會有人「爭論」法律,一切都很正常。
但說到監管杜絕投白票作為反對的表述,卻比北韓更瘋狂。AO理論上最擅長思考執行問題,而這可以如何執行?知道某人投白票,是否等同要實名「投票」?故意在選票劃出界,是否算是白票?不小心劃出界,又是否要終生監禁?
假定曾某智商正常,而又急需繼續表忠奶盡,監管投白票違法似乎只是虛招,因為「未奶盡」。而有正常智商的人,不會有任何incentive浪費哪怕一分鐘去「投」這樣的「票」,也不會希望加持這樣的「選舉」,這是客觀事實。
然則曾某要奶得更盡,可以如何?
首先,可以單純通過行政措施,在總票數剔除所有白票,那自然代表沒有任何人通過白票來作抗議票。更進一步的是索性強制全民投票(反正候選人都是「愛國者」),而白票又不能顯示,結果所有愛國者議員都會得到空前「認受性」。終極手段則是推全民強制電子投票,類似安心出行做法,系統沒有「白票」選項,不投票的則以國安法「破壞選舉」治罪,這樣還可以連結所有人的日常生活獲得big data。
所有人都知道,未來南深圳市人大「選舉」毫無意義,但假如上述瘋狂舉措能落實,曾某卻是化腐朽為神奇,日後通過大內宣、大外宣,就可以宣傳「新香港投票率空前、當選議員充滿民意授權眾望所歸」。
低處未算低,這批幹部每日比併新低點,恐怕更有「喜感」的建議,陸續有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