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時空🇭🇰】李宇軒案:所有中國特色的「陽光司法」,都已齊備 (Patre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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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香港「一國化」的光速化,每一件案件都表露無遺,而且非常誇張。例如進行中的李宇軒案,確然是「學習」「中國模式」的理想教材。
李宇軒並非公眾人物,他所屬的「香港故事」組織絕大多數香港人都沒有聽過,他被國安法拘捕、不得保釋還押已是「新常態」,恐怖的是原來連其他基本法律權利也被剝奪。
他被送中再被送回港後,家人一直聯絡不上,後來政府說他「主動放棄見家人的權利」,並說要「尊重」他行使這樣的權利,還要把這「權利」形容為香港人權的一部分。顛倒黑白至此,而還能嘗試自圓其說,其實已經放棄了欺騙任何人,大家也都知道是什麼回事。
除了「依法」「拒絕」接觸家人,李宇軒被囚何方,居然也是「國家機密」,監獄都說「查無此人」,最後也是政府放風,說是懲教署「神秘組」負責中,因為涉及「國家安全」,被送去精神病院(這是共產政權的常見行為),情節又是不便透露。其實,他是否已經回到香港,同樣沒有人知道,反正一句「國家安全」,什麼都可以;又何況如此情況,就是他回到香港,那又有甚麼分別?這還是「回來」、還是「香港」嗎?
更難以想像的是今日新聞報導,他的代表律師,居然不是他家人聘請的,很可能是根據中國國情,被「官派」的。這位羅大狀被揭發有兩次行為失當被除牌的經歷,學歷、出身、口碑都十分一般,強項卻是有人民大學學位、操流利普通話,明顯和李宇軒和家人從前都沒有交往,也和反送中運動的案子毫無交集。但假如他不是李宇軒自己選擇的律師,又有誰能知道?國安法庭可以秘密審判,可以拒絕公眾、記者在場,在場也可以禁止他們報導;李宇軒作為被告無論說甚麼,也可能違反申請保釋條款、又可能成為加重罪名的藉口,究竟可以說多少,已經大成疑問。
最令人擔心的是,根據控方對黎智英的起訴,李宇軒原來已經被推舉為「香港軍隊領袖」、負責「從以色列得到軍事支援」、而黎智英是整個「武裝暴亂」的幕後金主和黑手...... 究竟這些「證據」從何得來,日後又會變成怎樣誇張的罪名,任何正常人恐怕想也不敢想。
這樣的司法系統,還有正常人會相信嗎?唔好玩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