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時空🇭🇰🇬🇧】BNO移民不能申領MPF? (Patre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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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F是南深圳「自古以來」的十大騙局之一。
南深圳積金局最新解釋:「鑑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已於 2021 年 1 月 29 日發表聲明表示不承認 BNO 護照作為有效旅行證件和身分證明,亦不會在香港獲承認為任何形式的身分證明,因此計劃成員不能依賴 BNO 護照或其相關的簽證作為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的證據。」並說「強積金受託人在執行強積金計劃行政工作時,有責任依據香港法例行事。受託人在處理以『永久性地離開香港』為由而提早提取強積金的申請時,必須擔當把關者的角色,審視申索人所提供的證據,及檢視全部事實和資料,強調會繼續與強積金受託人在有關方面作出跟進。」
然後,新聞傳遞的訊號,就是「南深圳市政府不容許以BNO提取MPF」。然而,這是南深圳一貫的語言偽術。
簡單而言,一個人「永久離開」香港,就可以提前提取MPF,而是否「永久離開」的定義,則是由MPF受託人(保險公司)負責。南深圳市政府是否承認BNO為旅行證件,和保險公司研判一個人是否永久離開香港,完全是independent variables。
舉例:我可以決定永久離開香港,移民「北塞浦路斯土耳其共和國」,而南深圳政府並不承認北塞浦路斯護照。So what?我反正需要到民政署宣誓永久離開,如不屬實,就是發假誓;我也需要提供證明「令受託人信納計劃成員已獲准在港以外地方居住」,這證明由北塞浦路斯提供就可以,我使用BNO還是南深圳護照進入塞浦路斯,並不影響人家政府的決定。英國政府承認BNO5+1移民方案,並願意證明當事人可以長期住在英國、永久離開香港,這是重點;英國喜歡承認一份南深圳不承認的護照,來發出上述證明,與你何干?
這類語言偽術,一如南深圳「立市」之道,都是赤裸裸的恐嚇和欺騙,只好忽悠無知婦孺,和協助大內宣,非常低裝,也非常bad tas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