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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香港」今年還有甚麼驚喜?根據愛國愛黨的《紫荊雜誌》最新文章,公務員宣誓的範圍將予以繼續擴大,以確保「愛國者治港」得到落實。文章是否「試風向」還是事先張揚,尚未可知,但以下的邏輯,倒是很值得警惕。

根據《基本法》,本來不過要求「主要官員」宣誓。為甚麼現在弄得低級公務員也要宣誓?根據這篇文章,原來是因為《港區國安法》提及涵蓋香港居民「參選和就任公職」,於是就推演出任何在香港的「參選」和「公職」,都需要宣誓。

這「邏輯」明顯是無限上綱,只有極權國家會這樣蠻幹,例如納粹德國。在威瑪共和國時代,德國只有軍隊需要向德國憲法宣誓,到了希特拉大權獨攬,除了把宣誓對象改為對元首本人,還把軍隊宣誓擴大到「公務員宣誓」,而當時納粹德國對公務員的定義,就包括了一切受政府資助的機構。後來納粹搞了一堆「全民運動」的「全民組織」,例如少年團、青年團等,一律都要宣誓效忠元首,到了最後,無孔不入。第一批被宣誓「DQ」的是猶太公務員,然後是任何拒絕宣誓的人,最終因為有了「誓言」,無論政權指派甚麼,當時德國人都已經自我催眠,當作「宣了誓效忠的愛國義務」去執行。

在「新香港」,根據納粹邏輯,宣誓名單自然可以無限延伸,《紫荊》就提出了以下建議。

針對「公職人員」,居然包括一切受政府資助機構的工作人員,例如教師、醫管局醫護人員、香港電台員工。假如更進一步,任何申請政府經費的人,包括藝術發展局經費、社會福利處經費等,恐怕早晚也需要宣誓。

此外,任何政府委任的人,包括法定及諮詢組織委員(當年我也出任過不少),根據《紫荊》建議,現在也需要宣誓。

至於針對「選舉」,《紫荊》的建議除了由立法會議員擴充到區議員,還應該包括特首選委會委員。再推而廣之,其實任何行業工會的「選舉」,只要在特區境內,恐怕也要宣誓。

這樣一來,幾乎就是人人宣誓了,政府要問的問題是「誰還沒有宣誓」,這根本就是納粹德國「全民運動」的翻版。至於拒絕宣誓,就成了另一個以言入罪的萬能key:任何一句批評政府,都可以是「違反誓詞」,可以失業、可以破產、可以坐牢,就視乎政權希望去到幾盡。

到了如此歇斯底里,任何稍有常識的人,都知道是一場鬧劇。但無數讀過無數書、做了行政數十年的「精英」,此刻卻在裝模作樣認真執行。這算是黑色幽默嗎?

Comments

?!?! ?!?!

中國果然係赤納粹,納粹做咗嘅嘢佢做咗,納粹冇做嘅嘢佢都做埋,差在幾時同「波蘭」宣戰。呢個時候已經唔需要將中國同中共分開,納粹德國時期「納粹」同「德國」都密不可分。

Mimi Lei

沈教授,你成日係文到寫咁詳細簡直係幫班蠢人“獻計”😂

Edmond Cheng

今日喺2021年嘅第4日!佢哋每日都咁有創意,攪到每日都好期待聽日有乜新攪作益我地。相信今年嘅內容一定豐富過舊年好多,仲要係包羅萬有嗰隻。 講番宣誓呢單野,我認為如果真係攪得成,之後再攪落去就會用外國國籍 / 護照做藉口DQ人同埋迫人放棄國籍 / 國籍。

VP

https://www.facebook.com/702396476486007/posts/3641425569249735/?d=n

Aiken

佢認為你有唔遵守宣誓內容,可以追返你之前嘅薪金,事實上已經發生咗。

Elaine Yip

簡直是自我欺騙的行為。

CY Wong

國內就係所有人小學生小三之前都入曬少先隊,小朋友開始就宣誓效忠,未來可能就係咁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