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時空🇨🇳🇭🇰】「安審法」:外商投資香港的另一條國安法,忽然橫空出世 (Patre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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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港區國安法通過後,香港人普遍已經放棄了和「國家」、「政府」進行「理性討論」,因此不為意其他「另類國安法」,原來也已經適用香港。
在12月19日,國家發改委、商務部公佈了23條《外商投資安全審查辦法》,規定國家有權審查任何涉及「國家安全」的外商投資,更明確表示「外商」定義適用於香港、澳門、台灣的投資者(至於這是否抵觸基本法這類毫無意義的問題,已沒有人有興趣關心)。至於外商投資到香港是否受影響,有了港區國安法,怎可能獨善其身?
根據《安審法》,涉及國家安全的投資,遠不止和軍事工業有關,而是涉及以下無處不在的範圍:
- 軍事工業、軍工配套、軍事設施、軍工設施週邊投資
- 重要農產品
- 能源、資源
- 裝備製造
- 基礎建設、運輸服務
- 文化產品與服務
- 資訊技術、網絡產品與服務
- 金融服務
- 關鍵技術
- 「其他重要領域」
應該這樣說:外商投資中國有甚麼領域不落入上述範疇,幾乎找不到。根據《安審法》,外資投資前,必須主動申報,然後分三個階段審查,對「拒不申報、弄虛作假、不執行附加條件」等「違規行為」,「可責令當事人限期處分股權或資產」,「也可將其不良信用記錄納入國家有關信用信息系統,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施聯合懲戒」。當然,這都是「依法」進行的,但客觀效果,自然是國家不容許某外資投資時,《安審法》就會派上用場。
有了《安審法》,中國和任何國家簽訂投資協議、外貿協議,都會是一紙空文。這就像《中英聯合聲明》、《基本法》,寫得冠冕堂皇,但任何以「國安」之名行事,都可以凌駕一切已有協定。和這樣的國家做生意,實在太challenging。
至於香港的外資,似乎依然相信反正這類「法律」根本是人治,繼續當護旗手,就可以繼續賺錢。世界的盲目短視,可以到這地步,能不令人吃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