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時空🇭🇰】榮光飲食中心案:當行政手段「依法」失去政治中立 (Patre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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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北京人士經常批評,香港公務員的「政治中立」傳統其實是為「港英政權」服務。因為在那一切都上崗上線的中國思維,一切只有「國家利益」和「反國家利益」。
但沒有了政治中立的行政,又會是怎樣的?那就是一切看似毫無殺傷力的條文,都可以「依法」變成充滿針對性的政治打壓。
最新例子是專門為在囚人士提供膳食的黃店榮光飲食中心,忽然被懲教署通知取消膳食供應商資格。原因是在今年2月被控違反《監獄條例》,為一名囚友提供羅漢齋,而未有向監獄申請。當時法庭判決當事人罰款一千元。就是因為這案件,就失去了供應商身份。
表面上,一切都是「依法」進行。但這種雞毛蒜皮的犯錯,放在任何人、任何公司、任何陣營身上,都不可能完全避免;而罰款一千元的「罪行」,就令公司被DQ,是否proportional,所有人都心知肚明。但一切已經沒有後果,因為北京明言不要政治中立,這種做法,在「新香港」才是「盡責」的表現。
此例一開,任何一個政府部門,日後都會借題發揮:食環會以清潔程度為由,打壓黃店;稅局會查清黃店的稅務到一分一毫,開少一張單已經是貪污、詐騙、洗黑錢;消防會不斷指控黃店違反防火條例;可以質疑任何不夠精準說出業務範圍的公司違反《商品說明條例》;而任何文宣即使未祭出國安法,也可以被質疑侵犯版權。總之,欲加之罪何患無辭。若要不犯罪,站穩立場就可以。
這自然不是法治,只是「依法治國」。問題是站穩立場也不可能平安,看看馬雲就知道。這還是一個可以營商的地方嗎?假如營商也危機四伏,以商業公司支援政治訴求的同路人,又將面對怎樣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