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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國安法時代的「新香港」面目全非,我們熟悉的香港已一去不返,以上statement在幾個月之間就成為common sense,相信無論甚麼立場的朋友,都不會懷疑。對北京而言,香港只要繼續維持洗錢、融資功能,政治、社會上完全收緊,到了2047年和深圳合併,「光復新安縣」,劇本已是全速進行。生活在這樣的「南新安縣」,會否比生活在「北新安縣」深圳更窒息?

根據正常邏輯,答案是不會的。這種思維認為,無論香港變成怎樣,好歹還有殘存的法治存在,在非政治議題上依然不會亂來,而且言論自由的空間始終比深圳好,畢竟目前尚未禁網,加上生活水平依然很高,這都令不少朋友覺得現在香港儘管很有問題,但依然比其他內地城市略勝一籌。

但我們也可以從另一面向理解,從而得出剛好相反的答案。

中國式法律、中國式邏輯、中式「依法治國」,本身就是一個自成天下的體系,無論是否喜歡,總有其內在倫理和操作模式。而港英時代遺留至今的普通法、正常邏輯、法治精神、言論自由、積極不干預等哲學,則完全屬於另一套倫理。這兩套理念不能無縫接軌,正是「一國兩制」不成功的最大原因,橘越淮河而為枳,昔日如是,未來如是,不會因為出現「新香港」而有所不同。

以國安法為例,在中國內地,在很多時候,接觸、「被接觸」國安人員,並不會令人特別吃驚。不少常到大陸做學術調研、演講的友人,包括外國人,無可奈何下,都習慣了被國安接觸,過程中,通常有一套潛規則:除非是真正的嚴重案例,否則通常都會先客客氣氣的「約談」,閒話家常、綿裡藏針,到了警告數次後,才會動真格。

這是因為即使是中國法律專家,也會明白國安「法」名義上是法律,實質上涉及國家安全的,不過是情報體系,用法律的框架,只是整合成為「一個說法」而已。根據中國國情,國安法這類法律定義得非常寬廣,範圍幾乎無所不包,令一般人隨時都可以墮入法網;但操作上,就充滿彈性,經常是因人、因事、因時而異,目的是製造不可測的紅線,去控制整體局面,而不是打擊每一個人,否則無論有多麼充裕的資源,都不可能這樣「辦案」。至於一旦出事,怎樣「操作」,同樣有另一套潛規則。

但在香港,公務員、司法機關、執法人員,雖然不是優秀的決策者,曾經卻是優秀的執行者。看見這樣的條文,假如「真心膠」地認真「執法」,很可能香港起碼一半人都已犯法、另一半人也要開file,結果就是奇形怪狀的案件,天天發生。加上香港的普通法不容許「約談」這樣的操作,結果一出現,就是凌晨六點的凶鈴,效果更令人反感。國安公署成立後,警隊內部又要有國安處,明顯就是微妙的分工,前者抓「政治大案」,後者隨時成為condom,這比內地的公安體系,更令人無所適從。

再以公務員宣誓為例子。即使在內地,忠誠問題也不可能一刀切:有沒有家人有外國護照?多少直系親屬投資外國?這些行為究竟是迂迴「為國立功」,還是「帶槍投敵」?每個案例都有灰色地帶。但在香港,假如一切以普通法方式演繹宣誓的效力和連貫性,很多問題就難以迴避:公務員為甚麼可以持有BNO,卻同時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假如有親人在台灣,是否就是承認「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地違反國安法,需要劃清界線?假如主要資產都不在香港,怎樣履行效忠精神?可以容許多少資產不在香港?這些問題,根據香港的現有機制,要操作,就不能迴避,結果令很多本來以為自己不會「有問題」的人,忽然也人人自危。

被稱為「港區國安法第一大案」的黎智英案如何處理,也是一個指標。親北京媒體窮年累月的鋪墊下,一般市民對「黎案」的「應有」情節都有了心理準備。根據這些媒體的指控,就是黎涉嫌通過某助理收取美國資金、再將資金散發予社會各界,是為「勾結外國勢力」的香港總代理人,云云。但從目前官方對黎的指控,卻看不到任何上述案情的證據,提出的「罪證」,卻包括他在twitter follow特朗普、蔡英文這類好幾十萬香港人也有做的行為,也包括斷章取義的文章摘錄,還有以英文和國際社會溝通這種「滔天大罪」。結果,本來一般香港人都覺得沒有「資格」去參與黎這種層級的「勾結」而食花生,現在才發現,「勾結」的門檻如此低。這反映根據港區國安法,本來辦不了黎智英,除非解釋是「情節涉及國家機密、只能送中處理」,但假如是這樣,香港的官僚卻又交代不了,於是就出現了上述雞毛蒜皮罪名,打擊面卻由三兩人、「一小撮人」變成「沉默大多數」。

加上香港負責執行的人,根據「新香港」定義,絕大多數都懷有原罪,不是港英餘孽,就是地位形同「土司」的地產餘黨,稍一不慎,本身也是國安法的潛在打擊對象,「執法」就唯恐不落力。殊不知缺乏黨內鬥爭經驗的這些人,很容易又落入「左傾盲動主義」的範疇,數年後依然會被清黨、拿來祭旗。整個過程中,「寧左勿右」自保的作風,比早已「完全解放」的內地城市更烏煙瘴氣。在過去數月,親眼目睹不少本來走「開明建制」路線的朋友忽然判若兩人,背後的故事心知肚明。他們的昔日朋友,此刻倒是真的要小心。

由於有了一切都可以「依法」政治化處理的最高綱領,政府卻沒有、或不敢有全國各地地方官都懂的「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加上其他操作層面依然以公開、透明的普通法為依歸,結果「新香港」雲集了威權政體、自由政體的缺點,比起單純「依法治國」的深圳,還要令人窒息。

再加上此刻雖然已經「全面管治」,但香港的制度,依然容許不同利益集團「依法」競爭。紫荊黨一類利益集團,其實可能有幾十個,都要在「二次回歸」「改土歸流」之際分一杯羹,期間與本地既得利益集團合縱連橫、藕斷絲連,又無不聲稱代表中央、招搖撞騙,過程中又例必會通過「指證」其他人不夠忠誠,來彰顯自身價值……令「二次過渡期」的香港樹欲靜而風不止,更難穩定下來,把好好一個本來充滿互信、甚至算得上的烏托邦,弄得烏煙瘴氣。誰想到昔日國家領導人李瑞寰口中的這個「紫砂茶壺」,今天居然在一群collaborators手上,破碎得如此徹底?

明報筆陣,2020年12月21日

Comments

lee tong lau

沈教授睇到香港已無可挽救,劇本急速進行中,但另一方面對之鋒等人被捕又懷有希望,覺得公義始終會來,咁究竟香港正式成為新安縣先,定公義會黎先? 還是2者冇衝突,可以同時發生?!

Good Year

一件collectibles 要在collector手先有用 一件曠世珠寶 在暴發戶手上不過係值錢的東西

salt water

呵呵,只有個壺咀“聯匯+港交所”先有實有價值,本來保你一個全壺係為了吸引台灣自願回歸。但台灣不識趣,自然只好留起壼咀,其他磨碎重新打造。紫乜Q砂唧,污糟邋遢。

Andy Wan

香港人曾經擁有才有失去的痛苦!深圳同胞從沒擁有反而可以過得快快樂樂。

Tony

由打擊一小撮人(5%),變成打壓80%人

K小白

烏托邦與惡托邦,只有一線之差 土共無嘢叻,最叻就係玩殘玩爛一個地方 49年之後中躍進如是,十年文革如是,今日香港亦如是

Siu Mine Cheng

仲未見simon 出文講傅高義~__~頸都長

Sum E Sum

越睇越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