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時空】許智峯一家疑似被共產,與蔡霞的故事 (Patre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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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智峯父母妻子五個香港銀行戶口被封,而又突然被解封,但信任已經徹底破壞。官方依然未有解釋,公眾誠惶誠恐,杯弓蛇影。
根據《港區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確是可以「抄家」充公財產的:
保安局局長如有合理理由懷疑某財產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相關財產,可藉書面通知作出指示,任何人不得處理該財產。而原訟法庭可在律政司司長的申請下,命令將罪行相關財產充公。任何人如知悉或懷疑任何財產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相關財產,亦有責任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盡快向警方披露,以及不得向另一人披露任何相當可能損害或會因應上述的披露而進行的任何調查的資料。律政司司長亦可向原訟法庭申請限制令或押記令,禁止任何人處理任何可變現財產,或指明可變現財產作為押記以擔保向政府繳付款項的命令,並可向法庭申請沒收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犯罪得益,命令在訂定期間内妥為繳付追討款額。
根據許智峯在海外的發言,要與羅冠聰一起拉闊香港的國際戰線,而羅冠聰已被國安法通緝,根據這邏輯,許智峯被通緝的日子恐怕亦不遠。至於他的「相關財產」,除了自己個人財產,是否可以延伸到太太、家人,甚至助手、下屬、政黨,一切都是國安法說了算。
這時候,想到流亡美國的退休中央黨校教授蔡霞。
她發表批評習近平言論後,立刻被取消中央黨校退休員工待遇,也就是失去了「養老金」,同時被開除黨籍。她認為中國共產黨自然有權決定開除黨籍,但「養老金」是她勤勞一輩子的合法待遇,不可能被政權隨便「共產」,決定打官司。殊不知下一步,就是連她在中國銀行的帳號也被直接關閉,一毛錢也拿不出來。
中共開除蔡霞黨籍的理由,是她發表有「嚴重政治問題和損害國家聲譽」的言論,「性質極其惡劣、情節極其嚴重」,但畢竟並沒有正式控告她。這樣,就足以關閉一個人的銀行戶口,畢生存款化為烏有。
那香港的蔡霞們,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