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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麼是法律?甚麼是法治?甚麼是「依法治國」?港區國安法通過後,大家想必有了全新認知。不少外國學者開始發現,現在這一套,根本是納粹德國時代法學家施密特(Carl Schmitt)的借屍還魂。《The Altantic》近來一篇來自Chang Che的文章,就很值得一讀。

文章認為中國近年的最大改變,在於-習近平上台後,共產黨內部的意識形態出現了明顯改變,中國對持不同政見者的有限寬容,幾乎完全消失,而對新疆、內蒙、香港等的有限自治,亦受到強烈打壓。期間一群被稱為「國家主義者」的學者,逐漸成為主流,他們主張國家至上,「穩定壓倒一切」,唯有中央重鎚出擊,中國才能維持穩定,而穩定了,自由等權利才能實現。

而這樣的論述,反映中國法學界近年出現的「施密特狂熱」。

施密特是德國法學家,1933年加入納粹黨,雖然只在納粹黨正式3年,但他的反自由法律哲學「理論」,對納粹黨的「依法治國」造成了深遠影響。相對於自由主義者認為「法治」(rule of law)是一切的最終權威,施密特認為主權國家應該擁有一切的最終決定權,而凡事高舉法治,只會削弱一個國家處理事務的能力,令國民暴露在敵人威脅之下。

中國的「施密特狂熱」,據作者所言,則是在2000年後慢慢萌芽。當時哲學家劉曉峰將施密特的主要著作譯成中文,令中國各院校掀起熱潮,至於被問到施密特與納粹的連結時,北京大學法學教授陳端洪認為那是他的個人選擇,不代表施密特的思想是邪惡的。

陳端洪在香港沒有多少人認識,但自2014年以來,他就對香港議題不斷發表文章,《紐約時報》報導他是北京對港事務顧問。他在2018年曾直接引用施密特,為實施國家安全法辯護:「在國家處於危險時,國家領導人便有權暫時中止憲法規範,特別是在給予公民權利方面」。

作者提到的另一位學者,則更為我們熟悉:同樣是北京大學法學教授的強世功。他曾在中聯辦工作,出版過《中國香港》一書,而成了國師之列,並因撰寫《2014年中國政府白皮書》而廣受政權重視。這是這份白皮書,提出北京對香港擁有「全面管治權」,「一國」的主權必須優先於「兩制」的公民自由。強世功以施密特理論為基礎,指出香港的反抗勢力若繼續蔓延,可能會令中國負出慘痛代價,故此必須落實《港版國安法》。

澳洲政治學教授Haig Patapan認為,施密特的理念,讓中國學者將黨的合法性,安放在民族主義、外部敵人等因素身上,取代了過時的階級鬥爭觀念。而習近平政府對施密特思想的應用,某程度上反映北京可能已從一個「輕視自由規範」的政府,變成一個「反自由規範」的政府。

於是乎,主權國家高於一切,就是今天香港的寫照。《基本法》依然存在,但「一國高於兩制」,所以任何涉及「國家」層面的東西:國家主權、國家安全、國家利益、國家統一、國家尊嚴、國家責任、國家形象......,都是一國。此所以香港教育制度損害「國家利益」,就屬於一國議題,要刮骨療毒;香港醫護罷工損害「國家責任」,也是一國議題,需要秋後算賬。如此這般,納粹施密特主義法治觀治下的香港,雖然表面上還是使用一樣的法律,實際上早已面目全非。

這就像納粹德國,「依法治國」強調一切對德意志好的就是合法的。其實大部份法律,還是源用威瑪共和國的法律,只是加了一些像反猶法律、紐倫堡法律等,有點像《國安法》。但結果原班法官人馬、司法體系、公務員,在經過整頓後,也不得不迎接「新時代」,同樣的法律,在社會就有截然不同的後果。

勿謂言之不預。

Reference:

https://www.theatlantic.com/international/archive/2020/12/nazi-china-communists-carl-schmitt/617237/

Comments

Jon T

Authoritarianism or Totalitarianism in the digital age. It reminds me of V for Vendetta. This isn’t even socialism or communism.

ng chun

有時真係想分享付費內容比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