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時空🇭🇰】林鄭的興奮:大DQ、再吊銷老師牌後,再十個暴政預言 (Patre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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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月內,在香港特區政府吊銷老師牌照、以國安法拘捕十多歲的學生「顛覆國家」後,先後分享了二十點邁向暴政的預言。一切光速發展,立法會大DQ、教育局再吊銷小學老師牌照後,我們又可以前瞻一下第21-30點:
21. 目前香港的「政黨」都是有限公司,而政黨法大概在香港永不會出現。被DQ議員所屬的政黨,可以被列為「非法公司」取締,到了日後,只有「忠誠反對派」政黨才是合法。
22. 宣誓效忠基本法由一個形式主義動作,變成「全天候呼吸性法例」,由於人人一舉一動、飲杯咖啡都要宣誓效忠基本法,任何「違反宣誓」行為,都可以「依法」懲處,而重點是甚麼是「違法宣誓」,已經不是香港法院可以理解的法治判決,而是基於人大無時無刻的演繹而定。
23. 又由於人大畢竟不常開會,又可能outsource這個演繹權,予譚惠珠女士等人坐鎮的「基本法委員會」,負責每一日的「把關」。無論要炒人、定吿人,都會以這個委員會研判的「違反宣誓」為依歸。
24. 由於「效忠基本法」已經呼吸化,任何有權監管任何人的機制,都會引入「效忠基本法」為緊箍咒,這會令社會出現「超級家長制」,大學生改歌詞會違法,打工仔講粗口也可以違法,在全世界都變得由下而上的今天,卻出現最rigid的父權社會結構,足以和北韓以儒家思想+馬列主義創造的「主體思想」相輝映。
25. 根據基本法,香港市民雖然「依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一如被選舉權可以DQ,根據同一莫須有準則,選舉權也一樣可以被DQ。例如Facebook曾分享被DQ議員posts的網民,可能已經一律等同「勾結外國勢力」,「依法」失去選舉權。假如政府「掛一漏萬」,篤灰熱線幫到佢。
26. 由於篤灰熱線反應熱烈,自然需要增加人手,於是警察國安處會無限擴張,逐漸反客為主,整個警隊都是處理「國安案」。換句話說,由於需要增加人手,舉報熱線的熱烈反應,變成「必須」。
27. 內地國安反而有清晰潛規則,甚麼時候約談、甚麼時候真做,起碼「有規有矩」;但在香港,警隊卻以英式普通法的角度,「執行」這種全國人民都知道其實是政治情報工作的「法律」,自然會弄得人人自危,幾百萬人都可以是嫌疑犯,都有file,這就是東德Stasi式的秘密警察管治。
28. 由於立法機關再也不能反映真正民意,民調也可能「違反國安法」,日後香港的「真民意」,就由建制負責的「街頭簽名站」+「網絡簽名站」包辦,任何爭議都保證得到香港「絕大多數人民」支持,而又因為其他聲音都不能出現、成為非法,北京的香港「民意」爭奪戰就全面勝利。
29. 從DQ四名立法會議員的論述可見,四人一生人曾發表的任何言論,都可以被演繹為有現在的「違反國安法意圖」,這完全是一種唯心的演繹。在大數據監控一切的今天,所有人要「被犯法」都保證能做到:一份小學習作的作文,配合當下政治形勢的需要,就可以違法,這就是文革大時代的邏輯。
30. 由於「拉布」被視為「違法國安法」,根據同一邏輯,行政主導的政府送交立法機關的法案,自然必須通過;而且不但必須通過,還必須「依法」在政府自訂的deadline前通過,這樣才能效率上和中國其他城市看齊,難怪林鄭月娥「想起也興奮」,喜悅之前,溢於言表,那種從心底裏滲透出來的舒暢,絕非筆墨可以形容。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