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時空🇭🇰🇹🇼】駁斥湯家驊涼薄言論,為潘太打氣 (Patre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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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某婦人聲稱為了潘太「彰顯公義」,搞出一個天怒人怨的逃犯條例,結果導致香港淪為一國一制,然後公義不能彰顯,卻叫潘太輕輕放下,人世間之虛偽、無恥,莫過於此。
然而,論虛偽,一上還有一山高;論無恥,一谷還有一谷低。
去年支持逃犯條例不遺餘力、提出大量歪理、在大律師公會排名第十一的湯家驊大律師,現在說要解決問題,唯有「把陳同佳假裝為棄保暴徒偷渡到台灣」,並說潘太「不怪台方怪警方」,「真有點奇怪」,涼薄程度,令人髮指。
1. 潘太在甚麼條件下,應該怪台方?就是台方不容許陳同佳入境投案。然而現在不是台方不容許,而是台方提出了一站式讓陳同佳入境的方案,卻是特區政府不配合。反過來說,特區政府對台灣駐港代表的工作簽證不斷拒批,沒有任何解釋、沒有任何條件提出,這才是應該被批的一方。
2. 台方提出的窗口很簡單,就是陳同佳必須以合適方式申請簽證,不能申請來台「旅遊」「工作」「讀書」,而這種特殊入境方式,基於兩岸關係的敏感性,需要特區政府配合,而從前特區政府也配合過。潘太應該怪誰,不是很清楚麼?
3. 去年有一系列支持逃犯條例集會,都有一項儀式,就是向潘太女兒遺像三鞠躬,以示公義未彰顯,作為推進逃犯條例的決心。為甚麼同一批人,現在忽然忘記了公義?那是說明去年他們的「初心」全是偽裝,還是現在因為政治原因,把初心完全改變?One way or another,都是PK。
4. 湯家驊既然排名高踞十一,定必明白一個人就算偷渡到台灣,也不等於棄保;即使要棄保,也不須民主派協助;而一個人棄保,也不等於是「暴徒」;恰恰相反,正正因為不相信公義得到彰顯,才選擇棄保。這是連番偷換概念。根據同一邏輯,陳同佳要偷渡到台灣,同樣可以向湯家驊尋求協助,假裝為共諜,相信更effective。
當有學識的人鐵了心走這條路,真的,很恐怖。